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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自查评估细则

    时间:2020-10-27 13:42:3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安全生产自查评估细则

     一、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1-1 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

     基本要求:企业(含公司、路队)是否逐级成立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核查方法:检查机构设置文件,以及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组成人员台账。

     核查项目:1.机构设置文件(5 分)

     2.专门的办公场所(5 分)

     3.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具体到每一个人)(10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1-2 安全管理人员 基本要求:数量按 100 辆以上客车 3—5 人配备,超过 500辆适当增配,不足 100 辆按 3 人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由专业安全管理部门或本单位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运输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核查方法: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名册、资历档案和持证上岗情况。

     核查项目:1.是否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8 分)

     2.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7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二、交通安全职责

     2-1 领导责任明确 基本要求: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全员岗位安全职责。

     核查方法:检查有关安全职责分工文件及安全岗位责任制文件。

     核查项目:是否建立健全(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2-2 签订安全责任书 基本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核查方法:检查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的有关文件,以及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

     核查项目:1.是否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5 分)

     2.是否 100%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2-3 安全责任追究制

     基本要求:逐级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并严格执行。

     核查方法:检查安全责任追究制文件及处理记录。

     核查项目:1.是否建立责任追究制(5 分)

     2.对事故责任人是否按规定追究处理(10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三、客运从业人员管理

     3-1 驾驶员录用 基本要求:客运驾驶人必须具有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3 年内没有发生一次死亡 1 人以上的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记录,交通违法积分未满 12 分。

     核查方法:检查驾驶员录用管理文件,抽查企业驾驶员证件和安全管理档案。

     核查项目:1.是否持有“两证”(5 分)

     2.是否满足录用条件(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3-2 企业建立录用标准 基本要求:制定驾驶员录用标准。新聘驾驶员由企业组织学习、技能考试和安全意识考核合格取得本企业客运车辆驾驶资格方能上岗,有关考核录用记录应保存备查。

     核查方法:检查标准文件和记录。

     核查项目:1.是否制定驾驶员录用标准(5 分)

     2.是否对新聘驾驶员组织学习、技能考试和安全意识考核(5 分)

     3.是否存在违规录用(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3-3 劳动合同 基本要求:企业录用驾驶员必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由企业统一发放。

     核查方法:检查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凭证。

     核查项目:1.是否签订劳动用工合同(5 分)

     2.工资是否统一发放(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3-4 驾驶员安全考评制度 基本要求:根据违法记录、事故记录、劳动纪律和技能测试等内容,建立驾驶员安全考评制度,将安全业绩和驾驶员收入挂钩,实施安全绩效工资。每月定期查询驾驶员的违法信息和事故信息,并监督驾驶员接受违法行为的处理。

     核查方法:检查企业制度文件,上网查询和考核记录。

     核查项目:1.是否建立了安全考评制度(5 分)

     2.是否实施安全绩效工资(5 分)

     3.是否每月定期查询驾驶员的违法信息和事故信息,并监督客运驾驶员接受违法行为的处理(6 分)

     4.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 12 分的客运驾驶人,在违法记分未消除之前是否继续驾车营运(6 分)

     5.累计有 3 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客运驾驶人,是否强制调整下车接受处罚并学习 7 天(6 分)

     6.有 2 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理的客运驾驶人,是否调整下车接受处罚并学习 15 天(6 分)

     7.累计有 5 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和超载20%以上的客运车辆,是否强制停运 7 天并处罚驾驶人和承包人(6 分)

     8.对屡次违反交通法规和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是否调离驾驶岗位(5 分)

     9.是否聘用了发生 1 次死亡 3 人以上和 3 年内发生一次死亡 1 人以上的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驾驶人(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3-5 驾驶员安全信息档案 基本要求:企业应建立驾驶人安全信息档案,内容包括:驾驶人的基本信息和动态管理信息,记载驾驶人登记情况和

     交通违法记录、交通事故、劳动纪律等。

     核查方法:检查驾驶员安全信息档案。

     核查项目:1.驾驶员安全信息档案是否建立(10 分)

     2.驾驶员安全信息档案项目是否齐全(5 分)

     3.驾驶员安全信息档案填写是否完整(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3-6 行车日志制度 基本要求:营运里程在 400 公里以上的班线客运车辆应建立驾驶人行车日志制度。行车日志中明确驾驶人姓名、驾驶车辆牌号、车辆运行线路、发班时间、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休息时间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技术故障、隐患、事故和气候、道路状况等。行车日志由驾驶人填写,若行车日志与实际不相符,逃避检查、查验,运输企业应将当班驾驶人调整下车接受处理。

     核查方法:检查驾驶员的行车日志。

     核查项目:1.行车日志是否建立(5 分)

     2.内容是否齐全(5 分)

     3.沿线的本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检查行车日志、签章(5 分)

     4.发现行车日志与实际不相符,是否停止发班(5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3-7 驾驶员作业管理 基本要求:企业应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运用 GPS 和行车记录仪等高科技手段加强动态监管,对连续行驶 4 小时的驾驶员应停车休息 20 分钟,驾驶员 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8 小时,企业必须根据运行线路里程和运行时间配备足够数量的驾驶员。驾驶员夜间(22 时至次日 6 时)运行的客运班线必须避开三级以下(含三级)的公路。企业对长途客运班车(单程 400 公里以上)应建立中途休息管理制度,指定中途休息点并登记。。

     核查方法:检查企业车辆运行情况和驾驶员行车日志。检查行车记录仪、GPS 监控记录、GPS 平台操作。现场抽查企业 5 名以上驾驶员。

     核查项目:1.是否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并无疲劳驾驶(8 分)

     2.是否执行夜间通行规定(5 分)

     3.是否使用 GPS 和行车记录仪(5 分)

     4.是否对行车记录仪和 GPS 记录的违法信息进行及时处理(5 分)

     5.长途客运是否建立中途休息制度并登记(5 分)

     6.是否对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驾驶进行处罚(7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3-8 驾驶员询问、告戒制度 基本要求:企业应建立驾驶人出车前问询、告诫制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患有防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过度疲劳、情绪不稳定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上岗。企业应将相关部门通报的危险路段、恶劣天气等信息及时通报本企业驾驶人。

     核查方法:检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核查项目:1.企业是否建立了制度并落实专人问讯告诫(5 分)

     2.是否存在身体不适上岗的情况(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3-9 建立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制度 基本要求:企业应建立客运驾驶人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在车辆轿厢内张贴或喷涂醒目的交通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本单位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核查方法:检查制度文本及处理记录,现场抽查 5 辆以上客车。

     核查项目:1.企业是否制定了举报制度(5 分)

     2.对举报是否进行了处理(5 分)

     3.客车是否张贴或喷涂醒目的举报电话(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四、营运客运车辆管理

     4-1 车辆公司化经营 基本要求:企业实行客运车辆公司化经营,逐步取消挂靠经营。

     核查方法:抽查车辆台账和相关人员。

     核查项目:1.客运车辆是否实施公司化经营(5 分)

     2.是否存在挂靠经营(10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4-2 客运监控 基本要求:客运车辆应按要求安装行车记录仪或 GPS 等监控设备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客运车辆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处理行驶记录信息,对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核查方法:抽查车辆,检查监控平台,检查文件和记录。

     核查项目:1.客车是否按要求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行车记录仪或 GPS 等监控设备(5 分)

     2.设备工作是否正常(5 分)

     3.是否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5 分)

     4.是否落实有操作能力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分)

     5.是否对行驶记录信息及时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理(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4-3 车辆运行 基本要求:客运车辆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严格按核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擅自变更。

     核查方法:现场抽查。

     核查项目:客运车辆是否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10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4-4 车辆维护 基本要求:车辆维护的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等规定执行。车辆二级维护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并在一、二类大中型客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逐项核实维护保养项目。

     核查方法:检查企业车辆维护制度、车辆维修记录和原始凭证。

     核查项目:1.企业是否建立了车辆维护制度(5 分)

     2.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5 分)

     3.车辆的维护和保养记录、手续是否健全(5 分)

     4.车辆维护和保养的项目是否齐全(5 分)

     5.是否在本市一、二类大中型客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10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4-5 车辆例检制度 基本要求:健全车辆的例检制度。保持车辆的制动、传动和转向系统以及灯光、喇叭、刮水器等安全部件齐全有效;车辆各连接部位装置牢固可靠;使用国家标准的轮胎。转向轮使用同厂牌、同规格、同层级、同花纹的轮胎,不得使用翻新轮胎,其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 3.2mm,其余轮胎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 1.6mm。客车应装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和消防锤,灭火器在车上应安装牢靠并便于取用;熄火后能手动开启车门。根据行车需要(线路沿线气候特征)配备防滑链、三角木等防滑用具。

     核查方法:检查制度文件和维修记录,实地抽查车辆。

     核查项目:1.是否建立例检制度(5 分)

     2.车辆的制动、传动和转向系统以及灯光、喇叭、刮水器等安全部件是否齐全有效(5 分)

     3.车辆各部连接装置是否牢固可靠(5 分)

     4.是否使用国家标准的轮胎(5 分)

     5.是否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5 分)

     6.熄火后能手动开启车门(5 分)

     7.根据行车需要配备防滑链、三角木等防滑用具(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4-6 车辆年检 基本要求:企业车辆证照必须齐全,定期审验。

     核查方法:抽查车辆。

     核查项目:抽查企业 5 辆以上车辆,必须全部合格(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4-7 报废车辆管理

     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客运车辆的强制报废制度,不得使用报废车的总成和零、部件拼装或自行改装车辆,严禁已报废的车辆从事客运经营,不得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

     核查方法:检查企业报废车管理制度和有关报废车处理证明,以及车辆改装情况。

     核查项目:1.企业报废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报废车处理证明是否齐全(5 分)

     2.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问题(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4-8 车辆进场管理 基本要求:进站客运车辆必须严格遵守汽车站(场)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停班、休班的客运车辆应统一停放管理。客运车辆必须按照车辆行使证核定的载客人数载运旅客,不得超载。

     核查方法:实地查看并检查车站记录。

     核查项目:1.客运车辆是否统一停放管理(5 分)

     2.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超载(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4-9 发车前宣传 基本要求:中型中级以上及大高级客车应安装视频播放设备。客运车辆驾驶人、售票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在发车前应利用客车视频播放设备和采取人工宣讲的方式,向乘客宣传安全乘车和应急处置常识。

     核查方法:实地检查。

     核查项目:1.是否按规定安装播放设备并保证完好(5分)

     2.是否按规定宣讲(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4-10 车辆档案管理 基本要求:企业应当对每一辆客运车辆建立管理档案。每月必须对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进行查询,并监督客运驾驶人接受处理。累计有 5 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客运车辆,要强制停运。

     核查方法:检查管理档案和相应记录。

     核查项目:1.是否建立档案(5 分)

     2.是否查询违法记录(5 分)

     3.是否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五、客运站场的安全管理

     5-1 客运站(场)安全设施、设备 基本要求:客运站(场)应当配备与核定等级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核查方法:实地检查危险品检测设备、地沟等设施设备。

     核查项目:1.设施设备是否齐全(5 分)

     2.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作(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5-2 三危品检查 基本要求:客运站(场)应加强对“三危品”(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的检查,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防止“三危品”进站(场)上车。

     核查方法:实地检查。

     核查项目:1.是否规定配备设备、制定制度(5 分)

     2.是否严格执行检查制度(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5-3 安全目标责任书 基本要求:客运站(场)应当和企业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职责。

     核查方法:抽查责任书文本。

     核查项目:是否签署目标责任书并明确安全职责()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5-4 安全监督 基本要求: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行车手续不齐、超载的车辆不得出站,交通违法记分满 12 分的驾驶人不得驾驶客运车辆。对出站(场)客车的转向、制动、刮水器、轮胎、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应进行检查。

     核查方法:实地检查并查看相关记录文本。

     核查项目:1.客运站(场)经营者是否建立专项管理制度(5 分)

     2.是否杜绝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行车手续不齐、超载的车辆出站,违法记分满 12 分的驾驶人是否驾驶客运车辆(5 分)

     3.是否对出站(场)客车的转向、制动、刮水器、轮胎、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应进行检查(10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5-5 安全监管 基本要求: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禁止无经营资质的车辆进站(场)从事经营活动。合理安排发车时间,确保市内长途客车零点前到达目的地。

     核查方法:实地抽查进出站客运车辆营运手续,抽查排班表和调度记录。

     核查项目:1.进出站客运车辆手续是否合法有效(5 分)

     2.市内长途客车零点前能否到达目的地(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5-6 应急预案 基本要求: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核查方法:检查应急预案文本,及演练记录。

     核查项目:1.有无应急预案(5 分)

     2.应急预案内容是否完整(5 分)

     3.是否按规定演练(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5-7 交通安全宣传 基本要求:客运站(场)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悬挂交通安全标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录像。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安全宣传。

     检查项目:宣传是否符合要求(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六、企业与承包经营者的安全责任

     6-1 企业责任 基本要求:1.企业应将承包经营车辆纳入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范围,切实将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承包经营者。

     2.企业应与承包经营者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

     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3.企业根据车辆的违法行为和事故记录,对承包经营者进行考核。

     检查方法:检查企业与承包经营者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检查安全职责是否明确。检查违法行为和事故记录登记文本和考核文本。

     检查项目:1.企业是否与承包经营者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5 分)

     2.安全目标责任书是否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5 分)

     3.企业是否根据车辆的违法行为和事故记录,对承包经营者进行考核 10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6-2 承包经营者责任 基本要求:1.承包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企业的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目标责任书中各项职责和义务。

     2.承包经营者应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督促其遵章守纪,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要督促其接受处理。

     3.承包经营者应在符合资质的维修企业按标准和规范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4.承包经营者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核定的运行线路和停靠站(场)。

     检查方法:1.检查企业对承包经营者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记录及处理结果。

     2.检查维修记录。

     3.检查线路牌和路单是否一致。

      检查项目:1.企业是否对承包经营者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5 分)

     2.维修记录是否符合要求(5 分)

     3.线路牌和路单是否一致(10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七、安全管理制度

     7-1 例会制度 基本要求: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1 次,企业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 1 次,遇有特殊情况应随时召开。

     检查方法:检查会议记录。

     检查项目:1.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是否每季度召开(5 分)

     2.企业安全工作例会是否每月召开(5 分)

     3.参会人员是否到齐(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7-2 培训制度 基本要求:企业应制定驾驶人培训方案,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准入培训、定期培训、特殊情况培训。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车辆维护保养常识、应急处置及安全管理制度等。

     检查方法:检查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

     检查项目:1.企业是否制定驾驶员驾驶技能培训方案和相应的培训计划(10 分)

     2.是否按规定培训(10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7-3 学习制度 基本要求:驾驶人和承包经营者每月不少于 4 小时,管理人员不少于 4 小时,其余职工不少于 3 小时。

     检查方法:检查学习方案、学习计划及学习记录。

     检查项目:1.企业是否执行定期安全学习制度并记录(5分)

     2.学习内容是否包括安全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5 分)

     3.学习时间是否保证(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7-4 监督检查制度 基本要求:1.企业应安排专人每月定期上网查询本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信息和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当事人,督促其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并按照企业规定进行处理。

     2.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 次;企业安全科(处)对本单位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 3 次。

     3.检查方式应结合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采取深入运行线路路检路查、跟车密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落实责任人及时整改并验收合格,作出相应处理。

     检查方法:检查上网查询记录和检查记录。

     检查项目:1.企业是否上网查询并通知当事人(5 分)

     2.企业是否对网上违法信息进行处理(5 分)

     3.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5分)

     4.企业安全科(处)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5分)

     5.是否深入运行线路路检路查,跟车密查暗访(5分)

     6.是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及时整改并

     验收合格,作出相应处理(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7-5 线路运行方案 基本要求:企业应建立客运车辆运行线路管理方案(运行线路名称、里程、站点、道路状况及危险路段、运行时间、气候特征,本线路的车辆运行操作注意事项)。

     检查方法:检查方案文本。

     检查项目:是否建立方案(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7-6 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基本要求:1.企业针对重特大事故、车辆运行途中发生的驾驶人伤病、车辆故障、恶劣气象等危及行车安全的因素,完善应急预案,尤其要建立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与驾驶人和承包经营人之间的应急联系机制,及时处理车辆运行途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 1 次。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3.企业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处理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安全事故结案后 60 日内,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

     检查方法:检查企业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事故上报、处置及处理记录。

     检查项目:1.企业是否制定应急预案(5 分)

     2.是否组织演练(5 分)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是否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5 分)

     4.企业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是否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5 分)

     5.是否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理(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7-7 定期评析制度 基本要求:企业应及时准确填报事故统计报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相关部门。每月对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驾驶人违法行为进行统计分析并通报。每季度评析本企业的安全工作状况,查找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事故预防对策。

     检查方法:检查报表、统计资料和评析报告。

     检查项目:1.企业是否建立事故统计月报、年报制度,并按时上报(5 分)

     2.企业是否每月对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驾驶员违法行为进行统计分析并通报(5 分)

     3.企业是否开展定期安全评析(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7-8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基本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收入实行安全绩效考核。评为 A 级的全额发放安全绩效工资并给予奖励,评为 B 级的全额发放安全绩效工资,评为 C 级的扣发 30%安全绩效工资,评为 D 级的全额扣发安全绩效工资。

     检查方法:检查绩效考核制度和记录。

     检查项目:1.是否有建立绩效考核制度(5 分)

     2.是否进行绩效考核(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7-9 安全投入制度 基本要求:企业应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用于安全投入。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安全经费的提取可逐年提高,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

     检查方法:检查制度和财务凭证。

     检查项目:是否建立制度并执行(10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八、安全风险防范

     8-1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基本要求: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检查方法:检查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凭证。

     检查项目:企业是否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8-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基本要求:营运车辆应按照规定投保足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检查方法:抽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承运人责任险保单。

     检查项目:1.营运车辆是否按照规定投保足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5 分)

     2.营运车辆是否按照规定投保足额的承运人责任险(5 分)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九、安全目标考核

     9-1 死亡指标 基本要求:交通事故死亡指标。

     检查方法:查企业事故档案。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9-2 恶性事故一票否决 基本要求:

     检查方法:查事故档案。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9-3 事故考核 基本要求:企业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考核。

     检查方法:查事故档案。

     检查项目:每次事故扣分:(1—B/A)×责任事故分值;A为全市客运车辆总数;B 为单位车辆总数。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9-4 违法考核

     基本要求: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率(超载 20%、超速 50%及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考核。

     检查方法:查违法记录。

     检查项目:扣分为:B/A×本项总分值,A 为全市严重交通违法总量;B 为企业车辆严重交通违法总量。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Ⅹ)

     统计分值:

     责任事故扣分:

     1.每发生一次全责死亡 1-2 人事故扣 20 分×权重; 2.每发生一次主责死亡 1-2 人事故扣 15 分×权重; 3.每发生一次同责死亡 1-2 人事故扣 10 分×权重; 4.每发生一次次责死亡 1-2 人事故扣 2 分×权重; 5.企业一年内发生一次死亡 3—5 人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3 次,一年内发生一次死亡 6—9 人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 2次,一年内发生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评估等级为 D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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