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学前教育 > 正文

    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的探讨

    时间:2021-01-26 12:05:5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中图分类号:F810. 424 文献标识码:A
      摘要: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与资源约束问题日益严峻,现有的排污收费制度难以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征收环境保护税就成为我国的必然选择。本文先论述了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必要性,然后给出了环境保护税的税目设计方案,最后提出了开征环保税的相关配套保障措施。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税目设计;资源税
      一、 引言
      环境保护税是以保护环境为目的,针对污染和生态破坏等行为而课征的税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当代人类面临的大害。征收环境保护税,是利用税收杠杆作用加大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治理力度。目前,我国的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重,建议开征环境保护税来解决这些问题。
      二、 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必要性
      (一)环境保护税有助于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开征环境保护税势在必行,因为它对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有很大的积极作用。对一国来说,经济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完全取决于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国际上许多国家都相继开征了环境保护税,它对节能减排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
      (二)我国对环境保护的现行税制不完善。我国税收政策目前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比较少,规定比较宽泛,现有的政策远不能控制企业对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尤其是各种税种之间,保护环境的配合程度不大。如对稀土这种重要的资源没有征税。稀土的开采和加工会造成严重的环境影响,产生许多有毒和具有辐射性的副产品。这些宝贵的资源,在开采源头时,没有及时课征重税,到肆意开采造成环境污染时,再征收环境保护税,显然力度不够。
      (三)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收费政策不合理。第一,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仅相当于治污成本的20%左右。不仅如此,征收的排污费有90%又返还给了企业用于污染治理,更加刺激了企业的污染行为。第二,排污费征收范围较窄,而且缴费主体仅限于企业,大量的非企业排污主体被排除在外,使得大量的污染行为事实上是得到制度允许的。第三,环境违法处罚标准过低,不能达到惩治的力度。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处最高10万元的处罚,相比接受罚款使企业更能节约成本,企业就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取利益。
      三、 环境保护税的税目设计
      在我国,环境保护税是一个比较新的税种,其税目设计应该顾及周全。征税范围可先选择几个重要的污染物,随着征管水平的日趋完善,适度扩大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是不断优化环境保护税的方向。结合环境保护税的特点,本文认为,按污染物的形态划分税目在征管方面会比较便利。
      (一)大气污染税。根据大气污染物种类划分有:颗粒物污染、硫氧化物污染和其他有害物质污染等。以碳税为例,该税主要针对二氧化碳排放的经济主体征收,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改善全球变暖的现象。
      (二)水污染税。该税的纳税对象主要包括排放污染物废水的企业单位。根据企业实际的污水排放量,来计征环境污染税,还要对不同类型的污水,分别处理,如病原体污染、需氧性污染、植物营养污染、热污染的废水。
      (三)固体废物税。固体废物按来源可分为工业废弃物、商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各国开征的固体废物税包括一次性餐具税、旧轮胎税、润滑油税等。
      (四)噪音税。主要针对在居民生活区域附近制造噪音的源头征税,如建筑施工工地、工厂设备厂房,机场等。主要为了限制噪音的产生和泛滥,征来的税款用于投资防噪音建设。
      四、 环境保护税的配套改革措施
      开征环境保护税应有一些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主要从如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我国资源税的配套改革措施。环境保护税只是针对污染后的环境进行治理,而未从源头真正的解决问题,所以也应配合资源税的改革,加强资源税的征管,有利于对导致环境污染的索取资源的行为给予遏制。我国资源税的改革方向如下:
      1、改变资源税计征依据。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大多是从量计征的方法,应采用“从价计征”的方法,这样能有效遏制资源乱开采的行为。“从价计征”意味着今后部分资源税征税将和资源产品的价格挂钩,从而借助市场调节机制引导矿业生产主体合理开发节约资源。所以应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我国试点已经对原油、天然气采用从价计征。此外,由于矿产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不是开采量,而是销售量或自用量,在客观上鼓励了对矿产资源的滥采滥用,造成了矿产资源的积压和浪费。可改为以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使税收负担与资源价格充分联动。
      2、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资源税目前的征税范围仅限于对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征税,而对大部分非矿产品没有征税,这样会导致国家变相鼓励对其他资源开采。尤其是对稀土,稀有金属等十分稀少而且重要的资源没有征税。因此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应扩大,并要配合环境污染。此外,征税范围还应该扩大到目前损失浪费最严重的生态环境资源,如森林、水、稀有野生动物等。
      3、提高资源税税率。我国资源税税率普遍偏低,未达到资源税作为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如固体盐10~ 60 元/ 吨,很难达到保护资源、合理利用资源的目的。而且资源税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比重不足1.5%。所以,为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遏制泛滥开采带来的环境污染,应该提高资源税税率。
      4、整合环保相关收费。目前,我国除征收资源税外,还征收国有矿产资源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排污费等,还有针对矿产资源所征收的矿山专项维护费、育林基金等费用。这些费用名目很多,会导致征收混乱,纳税人也会觉得税负重,税收痛苦大。而且,还有一些收费政策不合理,如排污费: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明显偏低,仅相当于治污成本的20%左右;排污费征收范围较窄,没有对危险废物、生活废水,生活垃圾、以及流动污染源进行收费;环境违法处罚标准过低,一些企业宁愿认罚也不愿采取措施防治污染。所以,应逐步取消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补偿费、育林基金等多项收费。
      (二)设计环境保护税的分税制方案。本文认为,开征环境保护税不仅要配合资源税的改革,还要配合我国分税制改革问题。建议应该尽快开征环境保护税,并与资源税的征管权集权于中央政府,把它们作为中央地方共享税。这样能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的征管力度,有利于惩治偷逃税现象和改善环境污染问题,也有利于限制地方政府滥用资源,危害环境。在“营改增”后,地方税源减少,开征环境保护税也会有利于地方的财政收入。
      (三)制定《环境保护税法》。制定《环境保护税法》,以便征收环境保护税。国家应充分利用税收的强制性特征,并配合相关法律,严令污染环境的行为,并规定违法者给予严惩。通过建立《环境保护税法》,企业和个人生产经营活动应承担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税负,充分保护公民享有生态环境的生息权。
      五、 结论
      环境问题作为全球性的问题,在我国经济社会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过程中尤为明显,开征环境保护税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李世新.对开征我国环境保护税的探讨.2012
      [2]高萍.对我国开征环境税的探讨.2011
      作者简介:张进(1989.12-),男,汉族,上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级税务硕士,研究方向:税务。

    推荐访问:开征 环境保护 探讨 我国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