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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时间:2021-01-04 13:47:1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学校传染病防治 工作计划

      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聚集性暴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组长全面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总体布置,副组长负责督促落实检查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情况,组员负责传染病防治的具体实施。

     二、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预防传染病,首先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将采取专题讲座、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向师生及员工宣传防治传染病的重要性。

     2、班主任可以通过开展传染病防治主题班会、黑板报、手抄报、健康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学生了解传染病流行的三个环节及如何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学会保护自己、保护易感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1、疫情的报告工作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

     2、每名教职员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以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迅速报告,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3、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者延期报告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染病防治法》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四、切实抓好晨检午检工作 1、开展晨检午检工作,可以使学校对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能有效地控制疫情暴发。

     2、在晨检午检中发现有传染病者要立即通知家长,把孩子领回家中看病治疗,看好后过了传染期再返校上课。

     3、学校要及时了解师生的出勤情况、健康情况,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师生的患病、诊断、治疗等相关情况。

     4、值周教师在清点人数时对缺勤的师生要了解详情,如实记录,若因病缺课的要详细记录。

     5、班主任对于因病请假的学生一定要问清病症,详细记录在农晨检记录上。

     五、消毒工作不容忽视 消毒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消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消灭传因素上的病原体和传播疾病的媒介昆虫。每天要在病菌滋生带进行喷雾型消毒,让病菌无立生之地。

     六、注重个人卫生和校园环境卫生 1、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班要对教室和清洁区每天进行打扫,确保我们学习和生活的空间整洁、干净。对于不认真打扫或者不扫的班级,学校将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2、各班每天都要检查学生的个人卫生,教育养成勤洗、勤剪、勤换的习惯和重整洁不重名牌、重舒适不重款式的穿着风格。

     七、积极配合疫苗接种工作 学校全体师生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流感”、“流脑”、“甲肝”等疫苗的接种工作,使孩子们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我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二、本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工作,各行政及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校卫生室要建立日志,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四、本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当地疾控中心、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五、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一班级,1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

      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 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级及卫生院报告 六、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七、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预防校医室内感染和交叉感染疾病的发生,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制度

      1、学校卫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

     2、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学校每周开设一堂健康教育课,排入课表,保质保量,上足 40 分钟课时,了解流行病、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患知识。同时要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广播、班队活动、各班小报、升降旗仪式、校会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的防病治病宣传教育工作,让师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

     3、班主任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对学生加强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4、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纠正购零食、吃零食的不良习惯,加强学生良好的行为的养成教育。

      传染病防治报告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内发生传染病,教职员工为义务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严防传染病出现须发和多发病例。

     2、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学校并通知家长带孩子到医疗部门就诊治疗,防止传染病发生。

     3、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请示校领导,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4、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未上课原因,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5、加强学生的晨午检制度,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6、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7、学校领导要及时下班级,收集未上课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传染病防治晨检制度

      1、晨检时间:每天第一节课课前 5-10 分钟完成学生的晨检,同时填写相关登记报告表。

     2、晨检内容: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位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同时要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带领其到医院诊治。当在同一班级 1 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位学生(5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时,应当尽早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疾控中心。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学生因病请假,班主任要了解详细病因病症,如实记录在晨检记录上。

     2、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

     4、学校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5、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因病隔离,必须到该传染病隔离期满为止,方可返校复课。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1、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2、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 1 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3、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4、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 16 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 8 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 1 针,乙肝疫苗 3 针,脊髓灰质炎糖丸 4 次,百白破 4 针,百白破 2 针,麻疹疫苗 2 针,乙脑疫苗 4 针,流脑 4 针。

      消毒隔离制度

      1、设置保健室,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隔离室用品专用。

     2、学生或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校。

     3、对患者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班以及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人进行免疫、隔离、观察。

     5、学生离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校。

     6、教职工家中及学生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卫生器材管理制度

      1、卫生器材应在学校的医务人员中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2、认真做好对学校卫生器材和药品的登记,对卫生器材和药品应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器材和药品的报损应按报损程序处理。

     3、要做好对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的登记工作。

     4、对内服药、外用药和各种敷料要分类分柜分格存放,应经常检查药品的有效使用时间,对过期药品应及时更换。严禁使用已淘汰药品、已过期药品和假冒伪劣药品。

     5、应随时保持医务室的清洁卫生、整洁,通风良好,定期对医务室和卫生器材进行消毒,对诊断床使用的床单、枕套应经常进行清洗更换。

     6、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医疗卫生器械,保持器材清洁性和完好性。

     7、爱护卫生器材设备,如因管理人员失职造成器材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8、因管理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蔓延,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从而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1、早晨学生到校时,由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晨检,对发热学生、皮肤有皮疹等情况的学生马上送至卫生室或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就诊。

     2、严格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对未到校且家长未请假的学生,班主任应马上电话联系家长,问清情况。并对因病请假的学生在晨午检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3、各班在每日课间操前将缺勤情况汇报值周教师。

     4、上报内容:缺勤的人数、原因。(可通过登记表格等形式上报)

     5、要求家长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每天在学生上学前进行体温测量,若发现有发热或有皮疹、咳嗽剧烈等情况,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暂缓到校。

     6、学生返校规定:发热的学生必须连续 3 天未发烧才能返校,确诊患传染病学生必须持医院出具的痊愈证明才能返校。

     7、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教育,班级积极进行开窗通风。在天气寒冷的季节,利用课间或学生不在教室上课的时间把门窗打开进行通风换气。

     8、充分利用班级黑板报、班会等,对学生加强传染病预防知识。

      学校 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人员与培训 1、卫生室保健老师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并要通过药检部门的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担任学校药品管理工作。

     2、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若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二、陈列与储存 1、药品应有专橱存放,药橱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开存放。

     3、药品应实行有效期管理,每季度进行检查,过期药品不得使用,并做好相应记录。

     4、变质、过期或其他质量问题的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标示明显,定期上报药检局集中销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三、药品使用 1、学校卫生室只能使用非处方乙类药品,应在规定的药品推荐清单内选用药品。

     2、药品应按照“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使用,以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3、发放药品要做好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姓名、病因、药品名称、数量、经手人等项目。

      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1、组织好学校卫生工作,制订好学校卫生工作计划。

     2、安排好每周定期广播,内容要联系实际。

     3、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卡,协助卫生院完成各种预防接种工作。

     4、抓好防近工作,控制新发病率,提高恢复正常率。每学期对学生进行 1~2 次视力检查,及时进行其它常规检查。

     5、发现流行病或流行期间及时深入班级做好消毒预防工作;及时做好学生伤害事故及小疾病的处理工作。

     6、积极提供卫生宣传橱窗、黑板报资料。

     7、健全各类卫生保健资料,每月统计各班学生出勤率并及时上报。

     8、妥善保管使用好药品,并做好记录,经常检查药品,避免变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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