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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经》文学中身体的叙事纬语|圣经的叙事方式

    时间:2020-03-27 07:16:5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内容摘要: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哲学领域以尼采、福柯为代表的身体转向始作俑者基于生存论而非认识论之上的身体意识极大地改写了传统意义上文学文本的书写、阅读与批评的向度。《圣经》作为希伯来文学和西方文学的思想渊源,不仅是基督徒手中的宗教与神学典籍,还是意蕴深邃的文学文本,它深刻地影响了众多欧美作家的文本叙写。本文将《圣经》中较典型的身体叙事篇章加以筛选、归纳,总结出身体的四种表现方式,即身体作为创造与显现的二重协奏、身体作为惩罚与规训的双向调控、身体作为虔诚与献祭的两面表征、身体作为拯救与荣耀的两极建构,在方方面面探究身体的同时,人与上帝简单而复杂的悖论式关系亦层层彰显。
      关键词:《圣经》 身体 上帝
      
      身与心的二元对立、对意识的推崇和对身体的贬抑肇始于笛卡尔的意识哲学。事实上。早在笛卡尔之前的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著述中,早已存在灵魂与肉体对立的叙说和探讨。苏格拉底讲述的“十字路口的赫拉克勒斯-(9的故事,是关于赫拉克勒斯面对阿蕾特与卡吉娅之争所感受到的两难抉择。前者是美好灵魂的象征,后者则丰盈性感,生命力勃发。本文采用统计的方法将《圣经》中较典型的身体叙事篇章加以筛选、归纳,总结出身体的四种表现方式,即身体作为创造与显现的二重协奏、身体作为惩罚与规训的双向调控、身体作为虔诚与献祭的两面表征、身体作为拯救与荣耀的两极建构,在结合经文方方面面探究身体的同时,人与上帝简单而复杂的悖论式关系层层彰显,灵肉一体的信仰世界跃然眼前。
      
      一、身体作为创造与显现的二重协奏
      
      意大利的圣徒波那文都(Bonaventure,1221-1274)是13世纪奥古斯丁主义的核心代表,他在其著作中提及“两本大书”的比喻,认为“人在原罪之前有关于被造物的完全知识,并以此赞赏、崇拜与热爱上帝,被造物的唯一目的是通过人与上帝联为一体。原罪之后,人失去这一知识,世界这本书变得不可理解,理解它的秘诀失去了。人需要另一本书的启发才能理解事物的隐喻意义,这本书就是圣典”(Bettoni 34-35)。这里的圣典也就是《圣经》,那么经文中的身体叙事到底隐喻着怎样的玄机呢?它到底隐含着怎样的天地人神关系呢?
      其实,关于人类起源之谜,《创世记》中给出了两种来源不同的版本,一般倾向于将二者合二为一加以对待。第一个版本如此描述:“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1:26-27)。第二个版本则更为详尽:“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得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创2:7-8;2:21-23)。两种叙述之间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前者对上帝创造人所用的质料只字未提,照着上帝的“形像(image)”和“样式(1ikeness)”所造的人是否存在有形的身体无法给以定论,因为“样式(1ikeness)”一词更多暗示人与上帝拥有共同的属性。而众所周知,耶和华是人格神,《旧约》里始终未曾描述他的肉身形象,因此,上帝是否是拥有身体的实体存在,也是无法考证。再者,原罪前后的人在身体上是否有所不同亦是未知,所以,我们得出的结论就是:如果上帝有身体,创世之初的人也就有,反之亦然,只是上帝为了体现其至高无上的超越性而隐形了,或者说原罪之后的人因为受罚无法拥有“明亮”的眼睛去感受上帝的有形存在。后者的叙述较清晰,人的身体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是身与心的有机统一。然而,创造男女两性的说法则更为典型,女人的身体来源于男人,是男人身体的一部分,既表明了男人与女人亲密无间的同质同源关系,也道出了女人的从属地位,不难看出其中蕴含的逻各斯中心主义成分,是西方父权制的权威范本和依据。当然,将两种叙述综合考虑自然更为意义深远:其一,“人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王,因为他分属两个世界,即身体所在的可见物质世界,以及人性所在的精神世界,人处于联结两个世界的特殊地位,他是一个‘小宇宙’,他象上帝统治着整个宇宙一样统治着可见的物质世界”(赵敦华117)。其二,人是理性的动物。人一方面凭借理性区分与动物,另一方面凭借于动物性不同于上帝。作为理性的动物,人是身体与思想的统一体(彭富春27)。
      在《圣经》的叙述中,上帝是一个至高无上、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形象,在特殊的人神交往关系中处处显示着他的意志、情感和力量,但《旧约》始终没有描绘出他的具体形象。肉眼凡胎的俗人极希望对高深而神秘的上帝有一个实体性的把握,因为眼见为实,这事关信仰的虔诚程度,而耶和华却为了维护人对他的神圣感,一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旧约》中,“约伯从未怀疑过上帝的存在,因为从圣经角度而言,上帝必须对世间创造物发生的所有事件负责。约伯一直纳闷上帝为何隐身,不曾站出来直面受苦的众生。当上帝的声音从风暴中传来,他随即了悟:尽管上帝并不显现,他依然眷顾其子民,将他智慧的安排和指引暗示给他们”(Alter 85)。除却宗教情感不谈,从西方文学的写作、阅读、批评的角度而言,考察上帝的显现(manifestation),掌握其身体纬度的特征也是十分必要的。
      《创世记》中说他“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创1:27),这一提法暗示耶和华也有与人相似的身体。当摩西问及耶和华,他睿智地作答:“我是我所是”(出3:14)。摩西恳求他显出真相,他说:“你不能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33:20)。在此,耶和华不以可感可触的身体示人,是因为他反对偶像崇拜,希望以色列人无条件地绝对地信奉他,不局限于仪式却需要心灵的皈依。在《列王记上》中,亚哈王娶了耶洗别为妻,去敬拜偶像、侍奉巴力,惹怒了耶和华。结果,他在位的时候为了立根基,有伯特利人希伊勒重修耶利哥城,丧了长子亚比兰,安门的时候,希伊勒又丧了幼子西割。上帝是理性的存在,“为了使个人灵魂与上帝直接相通,人必须全心全意地闭锁在灵魂的幽处,与一切不属于上帝的东西分离,既不能追求外物,也不要炫耀外功”(赵敦华347)。耶和华既然只是人格而非肉体的存在,“一切不属于上帝的东西”自然包括身体。这种心灵的朝圣与柏拉图所认为的灵魂与身体的结合是理念堕落的结果有异曲同工之妙。两者都不遗余力地要将欲望的身体及身体的欲望抛诸脑后,以追求灵魂的纯洁。从而禁欲成为一种意志,一种要消灭意志的意志,它全力以赴要将这种生物学的繁荣扑灭,它调动生命来反对生命自身,并且在反对生命的过程中获得它的全部意义和快乐(Nietzscher 152)。然而,上帝并不停留在这种超越状态,上帝创世的过程使他内在于世界,同时也向世人显现。在《新约》里,耶和华的形象被耶稣活生生的身体所代替,上帝产生圣子就是产生他自身的存在。圣子是“道”,是上帝无所不在的精神凝聚而成的型相。圣子的存在是圣父的生成活动,“生成”在这里就是上帝显现的一种表现。这两种形象是互补的,作为超越之神的耶和华唤起的是人们对他的神圣感、敬畏感,作为道 成肉身的耶稣唤起的是人们对他的真实感和亲近感。
      上帝只能是精神实体而非可见肉体的另一个原因是:圣灵不可能有形体,否则对圣灵的分有意味着对被分有者的身体的分割。创世之初,上帝将圣灵给予了地上万物及亚当,基督道成肉身是由圣灵生成,信耶和华的信徒在向善的不同阶段分有不等的圣灵。在此意义上,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是上帝的本体,上帝是人格、肉身与灵的结合体。上帝拥有的这三种形态是必不可少的,如此才能让不同的事物从不同的方面分有它,正如奥利金(OrigenAdamantinus)在其著作《第一原则》(De Princip泌)第1卷3章8节中所作的总结:第一,一切被造物都分有圣父的存在;第二,只有人才分有圣子基督的道或精神存在;第三,只有为数不多的善者才分有圣灵的圣洁。
      
      二、身体作为惩罚与规训的双向调控
      
      人的原罪是《圣经》的根基之所在,亚当和夏娃的堕落是被这样描写的:人在原罪之前赤身露体,并不知羞耻。后来蛇也就是撒旦引诱夏娃、亚当偷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创3:7)。由此可以看出,原罪源于人类的动物性欲望――食欲和性欲,因为禁果直接激发了夏娃和亚当的食欲,而后偷食禁果直接导致性欲的觉醒。这两种欲望均根源于身体,是堕落之后的人类维持身体再生产和繁衍后代的本能。上帝当初警告人类:“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但人类并未死。由此推断,至善的造物主创世的目的是善,他赐予了人类永恒的不死之身。神创世时注入的“生气”(the breath oflife)赋予亚当以灵魂,人于是具备了自由意志,这是耶和华彰显自己大能的一种体现。上帝的警告实际上是与人的第一次立约,他试图检验人是否会滥用他所赐予的自由意志。
      上帝降罪于人类,将其逐出了伊甸园,并非在于人类为了满足本能的食欲和性欲,因为这两种欲望在创世之初已在上帝旨意之中,尘土(dust)是世俗之物,所造人身自然难以免俗。上帝惩罚人类是因为他们没有将耶和华作为唯一的信仰而相信了撒旦。上帝如此惩罚夏娃:“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3:16)。上帝如此惩罚亚当:“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创3:17)。“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9)。上帝藉此显示出神圣不可侵犯的、无所不能的权威。食欲与性欲归罪于身体,惩罚与规训也必然负载于身体。在此,自由意志的滥用是通过对身体的惩罚而得以规训的:人不再是不死之身,为了个人身体不致死亡,人必须奔波辛劳;人不再是永恒的存在,为了种族的身体不致消失,女人必须忍受生育的痛苦,以获得一种变相的永恒。身体不仅仅充当了工具或媒介,而且直接卷入某种政治领域,权力关系直接控制它,干预它,折磨它,最终是为了剥夺其自由(Foucauh 35)。从此,人不得不为自身的食与色赎罪,信徒们更要清心寡欲,无论宗教改革在时间的流逝中经历了多少次变迁,不管是英国国教的圣公会(An glieanism),还是新教的浸礼会(Baptist Churches),或者是清教的加尔文派(Calvinism),或许他们从“世俗之城”向“上帝之城”朝圣的方式各有千秋,但禁欲一直未曾从教义的信条中清除出去。从文学角度而言,弗莱指出,人类偷吃了知识树上的禁果,获得的是性知识,却从此失去了动物自发性交的天真,从自然界异化出来,因而无法实现完美合一。永远伴随着失落感的两性之爱,成了文学表达的永恒主题。
      在《圣经》中,人与上帝永远处于善恶对峙之中,以致于从创世开始对人类的惩罚与规训,就成为主要的宗教命题之一。当然,上帝的惩罚是事出有因的,而人类渎神行为的发生大多是受到诱惑的缘故,这种诱惑若不是来自蛇一样的恶魔,就是“心中的魔鬼”。大卫与拔示巴通奸的记载颇为典型。“父权制下的律法和意识是通过对女性性的拥有权来界定女人的归属地位的。父亲是女儿贞洁的保护者,丈夫是妻子的所有者。在此制度中,只有寡妇是没有主人的”(Sehottroff,et al 190)。大卫王在他的“男性凝视”中只有将拔示巴变为寡妇才可能真正地占有她,在此,故事体现出了性对人强大的主宰力和导向力。虽然上帝是至高无上的权威,拥有生杀大权且无所不能,大卫对此也是了然于心,但是他依然跃跃欲试,冒着大不韪犯下通奸之罪。强权当然畏惧更强力量的威胁,而性的力量则更为强大,它让权力者的欲望极度膨胀,从而超越理智管辖的范围。大卫带领着以色列人刀光剑影,扩张每一份领土,试图控制每一寸土地,而他最有欲望占领的最隐秘的地方也包含了性,这使他更有成就感,所以他僭越了上帝所规定的尺度。
      弗洛伊德认为身体的存在是基于性欲之上的;在梅洛一庞蒂看来,性欲是身体的一种机能或能力,它并不是独立自在的。性这种能力对于身体来说是必然的,是生存论上的必然。“对性的向往在人类身上是如此强大而执着,盖基于它的生物学之源”(Eisler 171)。对此,上帝也是默认的:我将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怀里,又将以色列和犹大家赐给你。你若还以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赐给你(撒下12:8)。据《圣经》记载,大卫拥有八位有名有姓的妻子和不计其数的妃嫔,而犹太传统认为有更多只是不曾命名。扫罗的妻子亚希暖和妃子也都归大卫王所有(Kroeger and Evans 171)。大卫的作恶是他凭着自由意志屈从了拔示巴的身体诱惑,当他的心灵被可欲事物所占据时,激情的欲望掩盖了判断力,只耽于愚蠢的享乐。灵魂的本性是追求比自己更高的完善,如果反其道而行之,趋向较低的身体的完善性,沉溺于官能享受和肉体快乐,就已构成了上帝眼中的恶,更不用说因此而谋害他人性命。于是大卫所受的惩罚是沉重的,身体欲望的罪由这种欲望所产生的另一个无辜的身体所承担,那就是大卫和拔示巴所生七日后夭折的孩子。
      
      三、身体作为虔诚与献祭的两面表征
      
      《圣经》里提到的献祭有许多种,如燔祭(the burnt offering)、素祭(the grain offering)、赎罪祭(the sin offering)等等,主要用来表示感恩和赎罪。圣经明言,人的罪是原罪。人类无力偿还此债,为了赎罪,上帝为人指示了献祭这一途径。感恩是由于受到了上帝的施惠,赎罪是为了重建人与上帝之间业已破坏的誓约。
      在《旧约》中,亚伯拉罕献以撒为燔祭是最早的、也最具代表性的人祭。神要试验亚伯拉罕,“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创22:2)。燔祭(希伯来语:olah)是《利未记》中提到的第一种祭物,需要将所献上的整个祭品完全烧在祭坛上,全部经火烧成灰,不可为任何人留下一点肉,被认为是最好的一种祭。
      《创世记》第21章曾记载,蒙耶和华的眷顾,当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撒拉怀了孕,到神 所说的日期生了以撒,此时亚伯拉罕已年届一百。老来得子,定是爱若珍宝,突然之间神要亚伯拉罕毫无理由地、如此残忍地失去儿子,而亚伯拉罕甚至都不问明原因就选择了顺从。只要仔细考察一下古代的玛雅人、阿兹特克人的人体献祭背后所寓含的宗教文化精神,就可以理解亚伯拉罕的所作所为了。生与死的界限已经被坚定的信仰激发出的虔诚所淡化甚至抹平,献祭首先引起关注不是身体所遭受的痛苦或者毁灭,而是被披上形而上的华丽外衣后的一种荣耀,是拥有神的特殊选民资格的一种自豪,是能与神亲近,成为与神有相似属性的另一种存在的无上光荣。亚伯拉罕的这次献祭是听从顺服、虔诚信奉的献祭,不以自我为中心而以上帝耶和华为中心。上帝因此大悦,阻止了童祭转而大大赐福于他。上帝以身体作为虔诚与献祭的对象来考验亚伯拉罕,意在表明:“听命胜于献祭”(撒上15:22),“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上帝看重的是人对罪的痛悔,变悖逆为听命,从而存谦卑之心与神同行。
      亚伯拉罕以爱子献祭,最终被上帝终止并大大赐福,且被后世誉为“信心之父”。相对于顺从的亚伯拉罕,约伯则个性十足。《约伯记》中记载了因撒旦作祟约伯遭遇上帝试炼的故事。在第一次试炼中约伯的儿女作了无辜的牺牲,约伯闻讯后,“撕裂外袍,剃了头,伏在地上下拜”(伯1:20)。这是一段有关身体的描述。此外,约伯拒绝了妻子提出的诅咒上帝然后去死的建议,而是悲伤又顺从地坐在尘土之中(Alter 85)。撕裂衣服露出躯体意味着去除伪饰,坐在尘土之中表示自己卑微如尘芥(因为人的躯体来自尘土,归于尘土)。耶和华的约柜进大卫城时,大卫赤身露体舞蹈,他的妻子米甲嗤笑他,大卫王曾如此解释:“我也必更加卑微,自己看为轻贱”(撒下6:22)。剃头俯拜一方面表示对死者的痛悼之情,一方面表示赎罪与恳求宽恕,是一种变相的献祭。在第二次的试炼中,约伯忍受身体的痛苦更加坚定自身的信仰。这次身体献祭的叙述较为明晰:撒旦击打约伯,使他从脚掌到头顶长毒疮。约伯就坐在炉灰中,拿瓦片刮身体。即便他的妻子劝他放弃对耶和华的信仰,约伯并不以口犯罪:“难道我们从神手里得福,不也受祸吗?”(伯2:10)
      约伯的个性并不表现在他常常祭奠神灵,经受上帝的考验,是一个忠贞的信徒,而在于他经历了身体的献祭之后凛然正气地与神对话,毅然要讨回说法的决心。在亚伯拉罕那里,身体作为献祭表达了上帝与人之间绝对统治与无条件顺服的关系,而在意识觉醒的约伯这里,身体作为献祭,更多依赖于心灵的固守与坚贞,无论是身处顺境还是逆境,无论遭遇怎样的诱惑,都能够透过现象的雾霭探寻本质的面目,洞悉信仰的真谛,而不是一味迂腐地屈从。约伯的探询体现了上帝与人之间绝对的信任已被动摇,变为一种不稳定的权威与质疑的关系。
      
      四、身体作为拯救与荣耀的两极建构
      
      纵观整部《圣经》,人与上帝的关系一直徘徊在信与不信、赐福与惩罚、受难与拯救这样一种循环往复的悖谬之中。说其悖谬,是因为人一直在试图最大限度地使用自身的自由意志以摆脱神所设立的羁绊,却最终导入受难的境地,悲哀地意识到只有更紧密地依附于上帝的辖制才会拥有最大的自由。自原罪以来,《旧约》中有关悖逆耶和华的纪录不绝如缕,似乎人的身体里面有一种自然力在违逆人行善的心愿,俘虏着人去作恶。如《罗马书》中所言:“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6:23-24)。上帝作答:“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8:6)。具体而言,就是让身体受难、因信称义而得拯救,称义在此就是得到上帝的宽恕和救赎的意思。
      得拯救就是得到上帝的救赎,包括赦免、称义、与神和好、重生等等的一切赐福。如果人处于这种种福分之中,就意味着获得了拯救。上帝对人的拯救缘于怜悯与恩典,“他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3:5)。所以,人得拯救并非因自身的所作所为,而是神的慈爱与无所不能,所以人应称颂上帝,并将荣耀归于他。上帝的拯救首先体现在对人类原罪的赦免。夏娃和亚当偷食禁果之后,躲避神的面且推诿责任并不坦率认错,诚惶诚恐等待死的宣判。而上帝了解人堕落的情境,并未审判,因为他来不是给人定罪,而是引领他们认罪。上帝意在通过身体的受难促使人类意识觉醒,认识到自身的罪感从而臣服于他。罪在希腊文中的最初含义是“偏离”之意,按基督教的义理,罪包涵着人与上帝的关系的偏离和断裂。而上帝宽宏大量的赦免表征了纠正这种偏离或弥补这种断裂的努力和期望,因此他的拯救出于圣父的慈爱。神指定的男人女人身体的受难是一种限制,是人类心所不悦的,但又是必需的,实则是一种保护。因为人已拥有自由意志,上帝就要命定人的身体受限制,从而阻止其自由意志的充分发挥,让人时刻意识到神的伟大存在。
      人类被留存,上帝就用羊羔皮做衣服给亚当和夏娃穿上,这意味着神宽恕了他们。《圣经》是一部预言,首尾相接来看,基督是上帝的羔羊,上帝以羊羔皮使人被神的义所覆盖,也就足被基督自己所覆盖,表示亚当与夏娃活在信仰里。如《圣经》所言:“你们受洗归人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意思是人听从了上帝的规训,凭借信仰活出一种虔诚的生活。藉此,上帝不但赦免了人的原罪,而且让人以基督为衣来彰显他的荣耀。但所有这些仅仅是上帝给予人类的预期拯救,人类依然活在自己性情的罪中,并未得到真正的拯救。如果亚当和夏娃在这种罪的情境中再吃了生命树上的果子,就会带罪活到永远而得不到拯救。于是,在完成真正的拯救之前,上帝靠着基路伯(cherubim)和发火焰的剑(a sword flaming)封闭了生命树的道路,基路伯是神的荣耀的象征,火焰预示神圣,剑象征神的公义。如此,上帝让人类代代繁衍,将其置于时间之流中,通过身体的受难和忍耐促使意识的觉醒,所犯之罪经时间之手得以拯救。
      其次,上帝的拯救所显示出的大能和荣耀最典型地出现在《出埃及记》中。在埃及居住了四百年,蒙神的眷顾,“以色列人生养众多,并且繁茂,极其强盛,满了那地”(出1:7)。新法老害怕以色列昌盛超过埃及,就苦苦地奴役以色列人并杀害所有即将出生的男婴,威胁其后代的繁衍。于是“神厚待收生婆。以色列人多起来,极其强盛”(出1:20)。这是上帝对以色列人仁慈的看顾,通过身体的留存将其从亡国灭种的境地中拯救出来。当上帝知晓以色列人叹息哀求的苦情之后,对埃及降下十灾,特别是击杀长子之灾,致使埃及横尸遍户,而以色列人毫发未损。上帝借着对身体的不同处置显示以色列是他蒙召的族类,拯救所显示出的决心与威力迫使埃及法老松开了辖制的手,以色列人由此摆脱了身心长期受奴役的困境。逾越节里(Passover)羊羔的血要洒在门楣和门框上,同时以色列人要吃羊羔的肉,这种神谕影射着深层的拯救意义:羊羔象征基督,以他的血作为遮蔽,以色列人免受身体的戕害, 以他的肉为食,实现了上帝对以色列人生命与罪的双重拯救,因为羔羊的血与肉象征性地实现了人与基督的联合,人藉此进入了基督并与其合而为一,历经他的血与肉涤清人的罪。
      再次,在西乃旷野,上帝听到以色列人饥渴的怨言,即刻显示了他的荣耀。为了出埃及后保证神的子民的纯粹性,上帝赐予他们的不是埃及的肉锅与美味瓜果,而是从天而降属天的吗哪和属灵的磐石活水,如此不仅拯救了以色列人的生命,而且使他们的身体与性情由属地转为属天属灵。上帝凭借神奇的能力创造出特殊的食源和水源,彰显了自身,拯救了以色列,并利用吗哪和活水在以色列人身体上作用而重组了他的赎民。
      此外,上帝的拯救还依赖于某中介而完成,通过神力让他的代言者或代行者从母腹孕育而诞生。在以色列传统中,不孕是作为母亲诞生一位英雄的故事在事实上的前提保证。这种情形首先是力士参孙,然后是受洗约翰,最后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在希伯来文中参孙有“光明”的意思,此名寓意他将为以色列人除去异族的侵害,带来光明。“拿细耳人不喝浓酒淡酒,因为它们是葡萄或谷物酿制而成,是人类的文明与发明,而非上帝所属。不剪头发是避免人造工具对它的改造,让其自然地生长”(Barton and Muddiman 185)。从另一角度看,留发是上帝赐予他身份的记号,也是他顺服于上帝的表征;清酒浓酒都不可喝意味着拒绝尘世的享乐,不吃一切不洁之物以保守自身洁净,得到神灵的力量。参孙渐渐长大,具有非凡的体力:他手无寸铁却能把狮子撕裂;在亚实基伦他击杀了三十人;他用驴腮骨杀了一千非利士人。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他的非凡能力来源于圣灵的降临和上帝对其身体的规训,一旦他偏离了这种规训,非但不能拯救以色列人,反遭剜目惨死。他的结局归罪于自身放纵肉体、沉溺于情欲,在大利拉的诱惑下被人剃除七条发绺,从而圣灵离他而去,遭人辖制。“从希伯来语的词源学角度考察,大利拉与‘松散的头发’、‘调情’均有很深的渊源”(Barton and Muddiman 185)。
      尽管上帝极力引导甚至惩罚人类,不惜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洪水、饥馑、战火、瘟疫都无法将人类从罪孽中解救出来,士师们不仅欲海难平,而且崇拜偶像。上帝于是道成肉身将耶稣送往人间,亲临拯救。奥古斯丁认为,基督被钉在了十字架上,身体经受着巨大的痛苦和煎熬,“我如水被倒出,我的骨头脱了节,我的心如蜡熔化,我的舌头紧贴牙床,我的精力枯干,如同瓦片”(诗22:14-15)。基督受死具有广泛的意义,根据灵魂与肉体相对立的二元论,保罗认为灵魂的拯救必须以肉体的牺牲为代价,耶稣在十字架上献身是为人类赎罪,从此人类摆脱r原罪与必死的命运,人与上帝的关系发生了本质性变化:“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罗5:10)。当信徒发现坟墓中只有裹尸布而不见基督的身体时,验证了“人子必须被交在罪人手里,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复活”的预言(路24:7)。基督的复活是上帝荣耀得以显现的必经之途,因为亲临神迹,信徒得到了信的凭证,从而产生了召会,开始大力宣扬上帝的荣光。在《马太福音》的叙述中,基督借助圣灵医治好了许多身体有疾患的病人,有害热病的西门的岳母,瘫痪病人,和生来瞎眼的、瘸腿的、血气干枯的许多病人。特别是死去四日的拉撒路的复活在许多文学作品中得到了重现,英国诗人丁尼生和勃朗宁写过关于拉撒路的诗,美国剧作家奥尼尔写过诗剧《拉撒路笑r》(Lazanus Laughed)。通过这些医病神迹的描述,上帝通过基督在其生活和职事中对诸多病残身体的作用,听到了康复者对他的赞美而得荣耀。
      不论是《旧约》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21:24),还是《新约》的“爱人如己”(太22:39),在上帝的创造、惩罚、规训、拯救和人的堕落、受难、悔悟、得救的历史循环中,身体频频出场,但至始至终不是登台献艺、引人注目的的主角,身体只是附庸,仅仅作为灵魂不可弃置的工具而存在。克己、苦行、祈祷、禁食、献祭是《圣经》所表述的控制身体的基本手段,只有将沸腾的身体能量扑灭,让其陷人沉寂状态,上帝的拯救才恩泽于民。人对其生命力的张扬与神要求人摆脱欲望趋向灵魂完善形成了尖锐的悖谬关系,身体与灵魂永远无法找到平衡的支点。而千年来对身体的尘封与漠视必然激起一种可怕的能量的释放,自尼采开始,这种释放逐渐倒置了身体与灵魂的主从地位,对身体的注视为我们提供了新的视野。对《圣经》中身体叙述进行研读,是力图让人与神的关系在灵性纬度和身体纬度相互联手、水乳交融,更全面而系统地理解这本“大书”的隐含寓意。
      
      注 解
      ①这是苏格拉底讲述的关于灵肉对立的故事:离异的赫拉克勒斯在树下读书,有两个女人朝他走来。他隐隐约约感觉到,她们将是自己要面对的两条不同的生命道路,一条通向美好,一条通向邪恶,尽管它们都称作幸福。阿蕾特天性善良,是神明的伴侣;卡吉娅是世俗的性感尤物。
      ②③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lnus,354-430 c.E.)的不朽名著《上帝之城》写于413-427年,是对西哥特人洗劫罗马城这一历史事件所引发的思考,是一个涉及基督徒对罗马帝国的感情的问题。奥古斯丁所说的“城”是“社会”的意思。“上帝之城”是人们的精神生活群体,“世俗之城”则是物质生活的群体。两座城只是隐喻式的说法:两座爱组建了两座城,爱自己而藐视上帝者组成地上之城,爱上帝而藐视自己者组成天上之城。
      ④在当代凝视理论中,“凝视”是携带着权力运作的观看方式,观者被“权力”赋予“看”的特权;“凝视”不仅是主体对他者的看,而是包含欲望在内的注视。男性的凝视是主动的,它既控制女性,同时又在她们身上投射自己的欲望。
      责任编辑:邹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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