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条线通用考核规定
时间:2020-10-27 13:41:2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人
设备条线通用考核规定
一、一般性热停工时考核:
1、 由设备原因造成的热停工,按 2 元/分考核责任人。
2、 由生产原因造成的设备热停,只考核生产班。
3、 无热停工的设备故障,考核白班点检员 10 元/次,考
核值班工程师 20 元/次。
4、 能处理的设备故障无故拖延或喊其他人的,考核责任
人 50 元/次,热停时视情节一并考核。
二、备件考核:
1、
备件计划不按时完成的,考核责任人 20 元/次。
2、
无计划的急件计划按 50 元/次考核责任人。
3、 由于备件质量问题返修的,是责任性问题考核相应点检员 100 元,备件管理员和设备组专职工程师各 50 元。
4、 由于备件跟不上,造成停产小于 2 小时,视情节
考核责任班组或备件管理员 100 元/次,大于 2 小时,开事故分析会处理。
三、检修、抢修考核:
1、 检修后,对十三冶的考核按《十三冶考核制度》执行。
2、 每次检修过的设备(包括年修、月修、周修),在其
使用的第一个生产周期(一个班)内发生故障而返修,
考核跟班条线工程师 50~100 元/次;常日班点检员、
条线作业长各考核 100 元/次;如果情节严重的,开事
故分析会对责任人和作业长做出处理。
3、 每次检修过的设备,如在保质期内发生设备热停而返
修,按 3 元/分考核责任人,如果情节严重的,开事故
分析会对责任人和作业长做出处理。
4、 检修拖延时间,按 2 元/分考核责任人;30 分钟以上
的,作业长挂钩考核 50 元;情节严重的,开事故分
析会对责任人和作业长做出处理。
5、 抢修拖延时间,对十三冶考核按《十三冶考核制度》
执行,对点检员或值班工程师考核按超过计划检修时
间 3 元/分进行考检。情节严重的,开事故分析会对责
任人和作业长做出处理。
四、车间照明管理规定:
1、 照明由生产班根据天气情况掌握开关,在可见度符合
生产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关灯。
2、 料场照明由料场管理,车间照明由生产班跟班电工管理。
3、 所有照明开关由常日班设备及时检修、维护,符
合安全和操作方便要求。
4、 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考核责任人 100 元/次,由分厂生技组及安全员监督考核。
五、其它:
1、 软件管理工作不合格项按 10 元/次考核责任人,漏做或
不做按 20 元/项考核责任人。
2、 不完成指令性工作考核责任人 100 元/次,造成严重后
果的视情节轻重另作处理。
3、 点检员在现场不带工具包考核责任人 20 元/次。
4、 对交接班记录不全的,考核责任人 50 元/次。
5、 对不严格执行分厂各项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扣 责任人 50 元/次;对造成后果者,开事故分析会做出处
理。
6、 凡是更换外出修理电机必须有事故分析单并说明原因
附有报告且报主管厂长签字认可,违者按设备总额
50%赔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