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理科资料 > 正文

    对山东疫苗案的思考

    时间:2021-01-22 20:05:5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山东疫苗案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反映出了医疗产业中疫苗在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暴露出了市场监管的缺陷,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虽然法律法规对医疗产品有严格的规定,但是问题疫苗非法交易依然屡禁不绝,疫苗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在及时查清案件事实的同时,更要追溯查堵生产、流通、购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漏洞,从多角度进行监督,确保疫苗的安全使用,带给社会一个安全的医疗环境。
      关键词:山东疫苗案;医疗安全;市场监管
      一、山东疫苗案概述
      近些年来,国内持续发生了一些婴幼儿注射疫苗后死亡的案例,而山东疫苗案被媒体曝光后,由于涉及疫苗之多、金额之大、影响范围之广,举国震惊,一时间“疫苗”二字成为各大媒体关注的焦点。案件发生后,政府部门成立相关的联合调查组,启动各种应对方案,包括严查问题疫苗流向,召回尚未使用的问题疫苗等,并教育公众如何判断是否接种过问题疫苗和应对措施,但这些依然反映出了市场监管的缺陷,值得反思。
      二、从山东疫苗案引出的问题
      通过对山东疫苗案的分析,疫苗管理的制度存在漏洞,这是导致问题疫苗出现的重要原因。首先,制度中权利和责任严重不相符合,按照规定因接种二类疫苗异常反应产生的补偿费用,由疫苗生产企业承担,意味着疫苗批发企业有利益无责任,而疫苗的质量保证以冷链运输为前提,但疫苗批发企业并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对冷链运输这一必要条件并不重视,就给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其次,监控机制严重失调,地方药监局的行政级别往往比主管疾控中心的地方卫计部门低半级,这种“管不了”的尴尬也体现在疫苗的使用管理上,卫计委系统往往有各种内部标准,目前所有的一类疫苗全都由疾控中心监管,二类中的大部分也由疾控中心监管,当绝大多数的疫苗进入卫计系统主管的疾控体系之后,省市的药监局就难以再深入监督。再次,权力转移引起诸多混乱,在经过数次改革后,二类疫苗形成了自由竞争、市场供应的流通模式,这也带来了不少弊端,疾控“控制流通差率”的做法使得疫苗加价成为疾控收入来源的重要方式,部分疾控机构可能会采购那些成本低的问题疫苗,而各省往往对二类疫苗实行“上级采购,下级调拨,终端使用”的制度,形成了权力的转移。最后,逐利商家的助推,倒卖药品的商家消息灵通,能够获得一些药厂的代理权以及疫苗采购需求信息,然后他们就会与有资质的药品公司进行合作或者疫苗批发企业的销售员直接贩卖疫苗,导致许多必要的程序无法执行。
      三、从山东疫苗案得出的启示
      疫苗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我们期待能以山东疫苗案为契机,痛定思痛,彻底查堵疫苗在生产、流通、购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漏洞,要用高效透明、严丝合缝的监管措施阻遏非法疫苗流通,确保疫苗安全,可以采取以下对策,预防关于问题疫苗的传播:
      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公开制度及疫苗安全产业链监管体系。监管必须坚持科学化、法制化,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健全的法律法规是疫苗安全治理的有力保障。首先,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根据现实情形,更新法律条目,增加可实践性,减少法律盲点,做到有法可依,如疫苗批发企业、接种部门的信用管理层面。其次,加大惩处力度。疫苗安全与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在山东疫苗案发生后,各种惩处力度有待加强,威慑作用有待提升。加大对疫苗流通过程中非法流通的惩处力度,追究各项责任,进行严厉制裁,疫苗批发企业就不会有侥幸心理,不会在巨大风险下伪造出售记录。
      第二,政府加强市场监管。这次疫苗事件最大的反思点不在疫苗违法的相关细节,而是我们医药制造、流通和使用的监管体系。也就是说,为什么相关人等能轻松突破一条条监管防线,最后抓住他们的不是医药监管部门而是公安部门。或者更直白地说,这些违法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怎么做到如此游刃有余的。从现实的结果看,显然是我们对市场的监管方面存在巨大的漏洞。如果这种监管机制不进行大升级,那么类似事件还会发生。那么我们应该考虑建立一套重点生化医药用品的制造、流通大数据库,这样监管部门可以了解这些药的生产、流向,如此就有了可以监控的流通渠道,生产、流通、使用都有相关数据而不至于监管困难。现在,连疫苗都能在淘宝轻松买卖,这显然是监管机制上存在严重问题。对于必须监管的生化医药制品,没有准入、不在系统的一律不准进入流通。
      第三,规范使用者的责任,加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疫苗是用各类病原微生物制作的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它本身是病原生物体,对于类似疫苗这种生物制品,我们需要有更严格的法律制度、更严苛的监控和监督手段来约束生产者、流通经营者和使用者,并且我们要进行合法合理性引导,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明道德之风,形成良好的行业规范。同时,加强疫苗教育的宣传活动,让社会大众了解疫苗的规范使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这样才能防止问题疫苗事故的发生。
      第四,社会媒体要主动承担社会监督责任。媒体在报道问题疫苗的时候,没有专业、客观地陈述。媒体情绪化的报道带给公众的不仅是社会恐慌,更加剧了公众对官方的不信任,导致民间舆论场与官方舆论场的对立。而当今社会的很多问题都是因为公众对官方的不信任产生的。媒体要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为公众与官方重构信任发挥作用。公共事件中,情绪化的新闻报道往往不利于受众了解真相,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媒体需要反思新闻生产和编辑的过程,真正做好新闻报道,避免情绪化,努力创造一个自由而又负责任的媒体环境。
      参考文献
      [1] 俞琳.“山东疫苗”事件网络舆情热度演变特征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7(3).
      [2] 张欣.网络集群行为参与立法变革的机制和反思——以山东问题疫苗事件为例[J].环球法律评论,2017(1).
      [3] 孙壮珍.微信时代风险信息的传播与感知——以山东“问题”疫苗事件为例[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
      作者简介
      赵腾飞(1990-),男,汉族,河南安阳人,硕士学历,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學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

    推荐访问:山东 疫苗 思考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