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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振兴背景下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考

    时间:2023-06-20 13:40:0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张 鹏,张欣雨

    (山东建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济南 250101)

    (一)有利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诉求

    新时代生态环境质量的优化和改善成为大众的迫切期盼。民众的审美需求逐渐增加,审美层次不断提高,给美的视觉和触觉感受划定了新的标准。良好的生态环境能使人精神怡悦、身心舒畅,符合新时代人们对美的追求。同时,更优美的生活环境以及更高质量的生态产品,为民众更高的发展需求提供审美条件。

    (二)有利于实现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其中农村人口数量庞大。国家统计局 2021年8月发布的中国人口数量相关数据显示,第七次人口普查,我国总人口达到14.1亿,其中农村人口数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35%。要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就必须夯实农业这个基础,这历来是固本安民之要。长期以来,重视经济的考核,导致对乡村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的保护、乡村生态文明的传承等用力不足。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也逐渐潜入农民心中,他们认识到生产力的发展与生态环境作用的发挥相辅相成,而且从一定意义上讲,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对生产力的发展大有裨益。因此,要保障我国农产品安全,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农业生态发展的良性互动,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三)有利于加快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近些年,在国家出台的各项乡村振兴政策的保障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新的契机,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便成为乡村振兴主题中的应有之义。首先,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为依托的,优质的自然资源和舒适的生态环境能够促进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协调统一;
    其次,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能够打造绿水青山的农村宜居家园,改善农村“脏乱差”现象,实现“乡村美”,而生态宜居又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都反映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质的提升,体现了广大农民对美丽家园建设的追求;
    最后,生态环境建设可以助力文明乡风的培育和乡村人文风貌的保护,而且在潜移默化中建设美丽宜人的新农村可以繁荣乡村文化。

    (一)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1.农业面源污染

    面源污染,即非点源污染(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是相对于排污点集中、排污途径明确的点源污染而言的。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农用化学品污染(化肥、农药等)、集约化养殖场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等[1]。

    (1)农用化肥的使用量持续增加。《中国统计年鉴》(2021)数据显示,我国化肥使用率在2015年达到了近年来化肥使用的最高峰434千克/公顷[2],而发达国家化肥施用安全上限是225千克/公顷,达到了近两倍。虽然从2015年开始化肥使用率逐渐下降,但总体上还是比之前呈上升趋势。从2005年的4766万吨增加到2021年的5300万吨,增长率高达11.2%。详情如图1所示。而其中能够合理使用的肥料仅占30%左右,流失到土壤中的氮肥、磷肥约占70%,导致我国的土壤和水资源受污染问题突出。

    图1 2005—2021年中国农用化肥使用量情况(单位:万吨)

    图2 2009—2021年我国农药使用量和作物种植面积变化情况(单位:万吨,千公顷)

    (2)农药使用量持续增加。《中国统计年鉴》(2021)数据显示,2004—2013年十年间,我国农药使用量增加了52.17万吨,到2013年增加到了180.77万吨[2],达到农药使用量的最高峰。虽然2015年相关部门出台的《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使农药使用量得以控制,但2021年数据显示的我国农药使用量仍然处于高水平状态(见图2)。目前,大部分农村在农药废弃物回收方面尚未形成完善的机制,农药包装得不到合理处理,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建设。

    (3)农膜使用量持续增加。《中国统计年鉴》(2021)显示:1997年,我国农膜使用量为116.2万吨;
    2021年,我国农膜使用量达到229.4万吨,增长量为113.2万吨[2]。详情如图3所示。农膜使用量和残留量急剧增加,这种农田“白色污染”严重影响了农机施肥和农作物种植活动,不仅使土壤结构遭到破坏、降低耕地质量,也对畜牧业构成威胁,甚至影响村容村貌,成为阻碍绿色农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主要生态问题之一。

    图3 1997—2021年中国农用膜使用量情况(单位;
    万吨)

    (4)水产养殖排放量持续增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排污数据显示,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量中的氨氮、总氮和总磷分别为11.09万吨、59.63万吨和11.97万吨,化学需氧量共达到1000.53万吨[3]。其中,畜禽规模养殖场水污染物排放量中的氨氮、总氮和总磷含量过高、化学需氧量过高,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量中的氨氮、总氮和总磷以及化学需氧量亦是如此。水产养殖排放致使池塘、湖泊富营养化加剧,引起水域水污染。

    2.农村工业污染

    农村工业的污染源点多面广,成为影响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重要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工业企业也逐渐扩大规模,造成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从《中国统计年鉴》(2021)数据可以看出,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量呈现明显的直线上升趋势,从2000年的8.16亿吨增加到2020年的36.75亿吨,增加了28.59亿吨,增长率为 350.4%[2]。这些污染在给农业生产带来影响的同时,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阻碍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

    3.农民生活污染

    图4 2013—2020年我国农村垃圾产生量和污水排放量(单位:亿吨)

    解决农村生活污染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主要难题之一。随着垃圾排放量的增多,农村人均垃圾产生量呈显著上升趋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中国农村垃圾产生量约为54亿吨,比2012年农村垃圾的产生量增多了7.74亿吨。其中,农村生产性垃圾48.24亿吨,占92.41%;
    生活垃圾2.99亿吨,占1.86%[3]。详情如图4所示。不断增加的人均垃圾产生量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农村污水、废弃物的集中处理设施匮乏,生活污染物的大量集中堆放,生活污水渗入地表或流入水源,对环境、土壤、水源都造成了污染,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破坏。

    (二)农村绿色发展潜力不足

    1.水土资源匮乏

    (1)水资源短缺且水生态恶化。《中国水资源公报》(2021)数据显示,全国用水总量为5920.2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为3644.3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61.5%。2021年,耕地灌溉的平均用水量为355立方米/每亩,真正用于灌溉农田的水资源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568[4]。《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数据显示: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4.9%,同比上升1.5%;
    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同比上升0.6%[5]。结果表明,虽然地表水质量有所改善,但劣Ⅴ类地表水依然存在,水生态污染整治亟需加强。

    (2)耕地可利用率持续降低且土地质量下降。《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截至2021年末,我国共有耕地19.179亿亩[6],比2012年减少了1.09亿亩,而且全国19.179亿亩耕地中重度污染的耕地达5000万亩。《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显示,全国共有一至三等耕地6.32亿亩,仅仅占耕地总面积的31.24%[7]。说明耕地可利用率较低且优质耕地资源缺乏。由此可见,我国土壤质量呈恶化趋势,成为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产业绿色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

    2.技术薄弱的局限

    技术不成熟和农业高新技术的缺乏是制约农村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一些领域里,我国农业科研居于世界先进水平,而在科技投入不足和城乡二元结构因素的制约下,农业科技储备欠缺,包括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能力不足、引领农业绿色发展动力不足、现有装备条件结构失衡、全球化竞争影响力不足等,无法满足农村产业绿色发展的需求。

    (三)农村生态文化建设缺失

    1.农村人才资源匮乏

    我国文化人力资源配置不到位的问题,尤其凸显在农村生态文化建设过程中。基层生态文化建设存在人员知识水平较低、年龄层次断层、数量比例严重失衡等问题。受现代化和城镇化发展的冲击,大量农民流向城市,加之从事生态文化的工作者多为兼职人员,甚至很多从业者都是非专业人员,他们经验不足、思想意识不到位,工作缺乏精准性。而现有人才的岗位培训少、更新速度较慢,使得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缺乏创新、形式滞后、内容乏味。农村生态文化建设的主体力量薄弱,成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一大障碍。

    2.农民生态意识淡薄

    生态意识是指对生态价值理念及生态系统正常运转意义等的认知、立场和观点。农民作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其生态意识状况直接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然而,许多农民没有这方面的认知,无法认识环境污染所带来的后果的严重性,他们为了追求短期利益,通常选择以牺牲生态利益为代价。还有许多农民的主体认同感非常微弱,缺乏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他们把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寄托在政府身上,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与我无关”。同时,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如果不能用科学的眼光审视自然,也就无法用科学的方法利用自然或指导实践。

    (四)农村生态文明法律体系不完善

    1.农村生态文明法律体系缺乏针对性

    在我国农村地区,现有的法律体系无法与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相协调。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涉及诸多领域(如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等)的深刻变革,呼吁着国家出台专门针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特殊性的立法。目前,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中,涉及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具体方式尚不全面,部分存在“空白化”情况。

    2. 农村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尚未“体系化”

    生态法治建设的复杂性和渐进性决定了相当数量的生态法律属于探索性质和应急性质[8]。《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规范》制定的目的是保护农业土地可持续发展,其对农用污泥的处理方式以及允许使用污泥产物的农用地类型作了规定,但没有体现出将农业生产作为整体去考量,仅表现出在点源控制上发力,而对于涉及导致土壤污染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以及由传统技术造成的产业污染等深层次问题还缺乏体系化的法律法规。

    (一)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粗放

    由于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式尚不完善,经济结构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因此长期以来便实行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而这一模式的延续不但浪费了农村地区的资源,还使得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现象加剧,耕地资源日益减少。此外,农民普遍收入不高,为了节省开支,他们将木材作为主要燃料用于做饭、取暖,这不但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还污染了环境。粗放模式下的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与现代社会所提倡的绿色发展理念背道而驰,所以推动并改进原有方式以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成为当前的主要任务。

    (二)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冲击

    伴随工业的发展和扩张,原有的城市空间无法满足现代化工业发展的需求,工业生产逐步转移出城市区域而向农村地区蔓延,尤其是重污染产业,对农村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如有些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将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废气等直接排出,加之各种土壤环境、酸雨、氮氧化合物污染,造成农村生态环境不堪重负。一味以“铺摊子”为形式的城镇化、工业化,使得社会自然资源的供给已经接近最大值,给农村耕地和水资源造成巨大压力,生态恶化、资源短缺等问题日益严峻。

    (三)忽视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

    作为农村环保硬支撑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关系着生态环境的长效保护和维持,也关系着村民的生活质量。政策的大力支持是基础设施完善的重要方面,同时也需要资金作保障。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经济发展状况通常被认为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准,而长期以来重视经济发展而轻视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现象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因此,盲目相信经济繁荣可以带动生态文明建设,没有充分认识到生态发展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没有意识到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的互促关系,以及文化建设逐渐边缘化等,致使多数农村在环境治理和环保设施建设方面的预算无法满足基本需要,农村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难以协调发展。

    (四)生态环境保障体系不健全

    一方面,现有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立法的规范性、创新性欠缺,致使相关的法律法规之间缺乏逻辑性和关联性,法律的质量、配套实施细则等方面都存在较多不足,“碎片化”问题突出;
    另一方面,监督体系不严密,问责体系不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机制不完备。因此,农村普遍存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和监管不均衡,体制不合理现象。

    (一)强化政府生态责任,建设生态宜居乡村

    (1)树立科学的生态政绩观。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政府应改变过去过度追求经济増长而忽略生态保护的传统执政思维,不再以牺牲乡村生态环境为代价或仅为“面子工程”追逐财政收入和量化的GDP,而要牢固树立生态政绩观来科学指导乡村全面振兴。

    (2)统筹城市与农村生态建设协调发展。逐步消除生态文明建设的城乡二元结构,应在关注城市环境保护的同时,高度重视突出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有条不紊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从而实现城乡一体化同步发展。杜绝城市生态污染向农村转移的社会不公现象,严格监督管控企业污染转移的每个环节,从源头到末端防控城市污染破坏农村生态环境。

    (3)持续加强环保资金向农村倾斜的力度,增加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预算。调整、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逐渐提高农村生态财政支出在地方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基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际。

    (二)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走绿色产业化道路

    (1)转变“重增长、轻环保”的发展理念。创新农业发展模式,促进产业的生态化转化,改造“高投入、低产出”的传统农业,探索促进农业农村升级转型的产业组织形式和现代化经济发展模式,根据当地农村的地理环境和实际状况,因地制宜地进行产业布局,加快“三产融合”的绿色可持续产业发展,为农村走绿色产业化道路提供基础动力和产业依托。

    (2)推广农业现代化技术的应用,助推绿色产业改造升级。农业生产与现代化科学技术相融合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持续跟进和支持农业生产科技研发,保证充足的科研资金投入,加快农业新技术和产品的研发速度,运用各种智能科学技术手段阻止污水灌溉,解决畜禽污染、地膜污染、秸秆焚烧等问题。

    (3)增强农民的环保意识。让新时期的绿色、低碳理念“入心、入脑”,外化为广大农民参与生态建设的自觉行动,走出一条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培育良好生态乡风,提高农民生态文明素质

    (1)营造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通过生态主题教育,引导农民转变传统单纯追求农业经济价值导向的价值观,力求潜移默化地帮助农民提高生态素养和知识水平,树立生态价值理念,调动多元主体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使更加健康、更加绿色、更加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入人心。

    (2)对农村传统文化精髓进行挖掘和传承。修整留存的生态文化资源,开展积极的传统文娱活动,特别是传统民俗、节庆活动,将这些具有独特民族风格的文化元素嵌入生态乡风建设中,激活潜藏在广大农民心底的传统文化情愫,延续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精髓。

    (3)培育和引进专业人才。一是建立农民生态文化骨干自我服务队伍,充分发挥文化能人、乡村文化社团的带头作用,带动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的提高;
    二是建设农村文化志愿者队伍,通过搭建城市支援农村文化发展渠道,鼓励城镇优秀人才下乡或者回乡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在统筹组织方面给予引导和帮助。

    (四)完善农村生态法律体系,促进农村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1)建立高效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着力从提升立法质量、增强法律特殊性等方面入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地制定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纲领性法律法规,将农村耕地保护、土壤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生产污染、资源破坏等纳入立法的范围,保证农村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的全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2)建立高效的生态文明法治实施体系。加速改善环境执法体系,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同时,发挥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严格执法标准,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做到违法必究。

    (3)建立全面的生态文明法治监督体系。健全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增加督察频率、扩大监督范围,提高监测效率,增强监管队伍的执法能力、强化其执法力度。

    (4)优化农村环保社会监督机制。以立法形式规定农民全过程参与监督制度,提升农民参与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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