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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末清议之文_略论汉至魏晋的清议

    时间:2018-12-28 03:42:1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汉代的察举制即依据乡里的清议来向中央推荐人才。曹魏时期始创立“九品官人法”后,中正就根据清议为被品者拟定乡品作为吏部选官的依据。西晋时期清议发生变化,不再主要针对被评品者优点的褒扬,而是专指对其违犯儒家伦理道德的言行的揭发,清议也逐渐发展成一种有威力的道德惩罚手段,并对士人的品第升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清议品评士人以步入仕途的作用日渐式微,且在门阀世族操纵下,地方选举按门第取士,加剧了政治的黑暗和不公。
      关键词: 清议 “九品官人法” 清议流弊
      
      清议是指东汉以来乡里形成的关于人物的评论,其内容主要是对被评品者在道德上的优缺点两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的标准主要是儒家宣扬的伦理道德规范。《通志・选举略》曰:“凡士之有善者,乡老论士之秀者,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士之秀者,而升诸学,曰俊士。既升而不征者,曰造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论士之贤者,及乡老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①从乡老到司马的对被选之士的论断即为“清议”。杨园先生对此论道:“古者选士于乡,以乡党耳目近至众,其为贤不肖,如鉴明物,不可掩也。盖一人之爱憎喜怒则莫不私,众人之是非好恶莫不公。”②这种乡举里选的办法,也算是一种早期的具有一定民主精神的选拔人才的方式,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西晋以前选士评价的清议
      
      汉代对士人进行品评、清议的社会风气最为突出,汉代的察举制即依据乡里的清议来向中央推荐人才。在东汉的抵制宦官的清议运动中,士人以广泛交友结社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利用清议风谣品题人物来影响舆论。如“天下楷模李元礼,不畏强御陈仲举,天下俊秀王叔茂”。可见清议早期的目的是评价士人的德行品行才能,为为官取士提供参考依据。在政治腐败、任人不公的年代里,清议的广泛兴起有着干预朝政的重大意义,对社会政治生活产生了不可忽略的影响,迫使人才的选拔按公众舆论的品评来决定:政府对官员的任用要征询名士的清议意见,士人的升迁也与清议评价有着直接的关系。善清议者被认为具有“识鉴之能”,他们不仅褒贬人物,而且以奖拔士人为己任,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如郭泰就是汉末的名士,“性明知人,奖训士类”,史称“泰之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后验,众皆服之”。③同者还有汝南名士许劭,“少峻名节,好人论,多所赏识。……故天下言拔士者,咸称许、郭”。许劭不仅善于品藻人物,与郭泰齐名,而且以主持乡里月旦评著称于世,后来几乎形成定制。“劭与靖俱有高名,好共覆论乡党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题,故汝南有‘月旦评’焉”。④汤用彤先生论及此对于社会的意义:“溯自汉代取士大别为地方察举、公府征辟。人物品鉴遂极重要。有名者人青云,无闻者委沟渠。朝廷以名治,士风亦竟以名向高。声名出于乡里之臧否,故在民间清议乃隐操士人进退之权。于是月旦人物流为俗尚,讲目成名,具有定格,乃成社会中不成文之法度。”⑤
      曹操当政时期颇为注重对人才德行的品评与考核。曹操在用人实践中,重视士人的乡里清议,重视对士人进行品评而任官,以及政绩考核。曹操本人亦曾想方设法得到当时士族领袖的“品评”,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名望地位,扩大在士族社会的影响,跻身于士族社会的交际圈。当时的太尉桥玄曾对曹操说:“君未有名,可交许子将(许劭)。”于是曹操拜访许劭,许劭评他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⑥曹操大笑而去,由此而知名士林。
      曹操生活在清议、品评盛行的社会文化氛围中,自然就很看重地方名士的清议,重视德行。从发迹起,曹操就有意识地将乡里清议和士林品评等做法引入到他的用人之道中,并作为一种用人政策予以制度化、规范化,将品评大权掌控在政府手中,从而控制士族的选官用人。曹操担任司空后即设东、西曹,而东、西曹掾属的职掌就是负责典选事务。⑦这为此后曹魏时期的“九品官人法”探索了先路,积累了经验。“九品官人法”就是中正根据清议即乡里的舆论来区分人物优劣,并厘定、提升或是贬降被品者的乡品,以此作为吏部铨选任官的依据。
      
      二、西晋转为重视道德批评的清议
      
      清议的内容在西晋时期渐渐发生变化,虽然道德品行最为重视,但原来是乡里对被评品者道德品质的评价,可以有褒有贬,以优点的褒扬为主;后来专指对其违犯儒家伦理道德的言行的揭发,诸如居丧无礼、居丧婚嫁、事父母不孝等。西晋司马昭执政时,何曾说:“明公方以孝治天下。”⑧李密于晋武帝时上《陈情表》亦说:“圣朝以孝治天下。”⑨《晋书・阎瓒传》记载:“父卒,继母不慈,瓒恭事弥谨。而母疾之愈甚,乃诬瓒盗父时之金宝,讼于有司,遂被清议十余年,瓒无怨色,孝谨不怠。母后意解,移中正,乃得复品,为太傅杨俊舍人。”⑩由此可以看出,行孝与否是道德品行清议中备受关注的首要内容,士人若不孝便会遭到清议的批评。
      孝行同时表现在父母的丧葬对子女的婚姻和仕宦有着重要影响,父母死后尸骨未寒或者尚未丧葬者,子孙甚至不能娶妻或进入仕途,否则便是有违清议。陈寿曾受清议被废除官职,“授御史治书,以母忧去职。母遗言令归葬洛阳,寿遵其志。又坐不以母归葬,竟被贬议,寿至此,再被废焉”,{11}其因此仕途颇坎坷。相似的例子还有阮咸居母丧遭清议、阮简居父丧遭清议。
      这些关乎居丧孝行的内容都由中正进行了清议。清议一出,居官之人轻则降品,重则免官,甚至由此而坎坷不断至终身禁锢。这样一来,清议就渐渐发展成为了对违反礼者的一种具有威力的道德惩罚手段,并对士人的品第升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清议并不完全能公正地维护社会道德礼制、品评士人操行。由于中正执掌清议大权,所以对谁进行清议和洗清谁的清议往往由中正来决定,这就难免有徇私舞弊、公报私仇的现象,这在两晋的时候屡见不鲜。如《晋书・何劭传》:“永宁元年薨……子岐嗣。劭初亡,袁粲吊岐,岐辞以疾。粲独哭而去曰:‘今年决下婢子品。’王诠谓之曰:‘知死吊死,何必见生?岐前多罪,尔时不下。何公新亡,便下岐品,人谓中正畏强易弱。’粲乃止。”{12}王诠的话发人深省。中正袁粲主持清议,与其父交好时,有罪也视而不见,一旦受到冷遇失了面子就要降品泄愤。这反映出中正的权力集中、控制了清议选士作用后带来的政治腐败与不公。
      
      三、对清议流弊的批评
      
      汉末名士清议之风评论时政、臧否人物,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乡闾舆论,影响了士大夫的仕途进退,而且对曹魏时期创立“九品官人法”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九品官人法”的选官制度发展又日渐腐朽,西晋诸多尚有远见的政治家们对此忧心忡忡。针对依据清议选士,时人提出对清议公正性的质疑。汉代以来互相标榜沽名钓誉已成风尚,浮华世风严峻。陈�与王导书曰:“中华所以倾弊,四海所以土崩者,正以取才失所,先白望而后实事,浮竟驱驰,互相贡荐,言重者先显,言轻者后叙,遂相波扇,乃至陵迟。加有庄老之俗倾惑朝廷,养望者为弘雅,政事者为俗人,王职不恤,法物坠丧。”{13}刘波亦有同感:“此风既替,利竞滋甚,朋党比周,毁誉交兴,钻求苟进,人希分外。见贤而居其上,受禄每过其量,希旨承意者以为奉公,共相赞白者以为忠节。举世见之,谁敢正言。”{14}傅玄也说:“而虚无放诞之论盈于朝野,使天下无复清议。”{15}
      自魏立中正起浮华之风更为严峻,针对清议在魏晋的发展变化,刘毅、李重、卫�等人对此多有批判。刘毅上疏云:“昔在前圣之世,欲敦风俗,镇静百姓,隆乡党之义(议),崇六亲之行……今中正知与不知,其当品状,采誉于台府,纳毁于流言,……既无乡老纪行之誉,又非朝廷考绩之课。”又云:“今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爱憎决于心,情伪由乎己。公无考核之负,私无告奸之忌。……随世兴衰,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一人之身,旬日异状。……虽取名中正,实为奸府。”{16}他谴责了中正清议的“废褒贬之议”造成了“清浊同流”,并赞扬了汉代选官的“隆乡党之议”之法,提倡恢复乡里清议的作用。刘颂对此问题亦上疏:“今闾阎少名士,官司无高能,其故何也?清议不肃,人不立德,……故臣思立吏课而肃清议。”{17}刘颂认为“清议不肃”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他力倡“肃清议”并使之与考课相辅相成,谴责机关避重就轻、吹毛求疵,未能完成“肃风论而整世教”的职责。
      清人顾炎武重视清议的作用,认为社会风俗的邪正关系到天下的治乱,对此强调清议的重要性:“天下风俗最坏之地,清议尚存,犹足以维持一二;至于清议亡,而干戈至矣。”他主张:“存清议于州里,进乡评以扶国是。”{18}
      
      四、结语
      
      从众多人对清议的评论来看,魏晋士人多看到了清议的弊病,认为在世族政治力量强大和“九品官人”法制度下,清议已经不再是东汉初期乡里或知人对人物进行较为客观公正的道德的品评了,这也就为清议作为为官取士的重要参考大打了折扣。清议在西晋后期演化发展成为社会上对违反礼者的一种具有威力的道德惩罚手段,对此也有士人指出“清议不肃”的问题,认为失去了清议整顿世风教化的作用。笔者认为,在“九品官人法”被士族豪门所把持下的魏晋政治社会,世族为权力中心的力量核心,中正据以定品的清议操纵于世族,使得社会渐起按家世门第清议、沽名钓誉的趋势。且清议在西晋转变为对违反道德礼仪的人的一种惩罚,清议如同对于一个人的道德审判。这样的清议形成了一定法律效应的约束力,被清议者或免官或降职,但通过清议品评士人以步入仕途的作用日渐式微。门阀世族操纵了地方选举,世族也不再需要左右乡里清议品评,西晋以后这种按门第取士的做法无疑不利于社会正常风气的发展,加剧了政治的黑暗和不公。政治选官的日渐腐败,引起了许多士人的不满,“清议”也渐渐转为不问政治的“清谈”,不再重视人物的德行和政治才能,而是着重从美的角度出发,更多地对个人的气质才情性格做出品评,其作用也随之不同。
      
      注释:
      ①郑樵.《通志・选举略》.
      ②张履祥.《杨园先生全集》卷四十七《训子语上》.
      ③《后汉书》卷六十八《郭泰传》注引谢承书.
      ④《后汉书》卷六十八《许劭传》.
      ⑤汤用彤.《魏晋玄学论稿》.《汤用彤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3.
      ⑥《三国志》魏书一《武帝纪第一》.
      ⑦李俊恒.曹操用人之道与曹魏“九品官人法”的关系.南都学坛,2008,(4).
      ⑧刘义庆.《世说断语・任诞篇》下卷《任诞第二十三》,中华书局,1995.
      ⑨《晋书》卷八十八《李密传》.
      ⑩《晋书》卷四十八《阎瓒传》.
      {11}《晋书》卷八十二《陈寿传》.
      {12}《晋书》卷三十三《何劭传》.
      {13}《晋书》卷七十一《陈�传》.
      {14}《晋书》卷六十九《刘波传》.
      {15}《晋书》卷四十七《傅玄传》.
      {16}《晋书》卷八十五《刘毅传》.
      {17}《晋书》卷四十六《刘颂传》.
      {18}顾炎武《日知录》“清议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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