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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河南省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时间:2019-05-21 03:27:2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河南省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现状  1.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试点积极推进  2010年,河南省新农保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截至2010年年末,河南省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437.72万人,单2010年全年新增参保人数1144.11万人,而在2010年全年,全省领取养老金的农民人数达到320.91万人。预计到2020年,河南省农村将基本实现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届时河南农民养老不再犯愁。
      另外,按照国务院有关新农保工作的部署,2009年河南省10%的县(市、区)将试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目前,河南省的新农保制度探索已经初步形成了三种模式:以郑州市和济源市为代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模式,以罗山县和辉县市为代表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以南阳市为代表的农村独女户家庭养老保险模式。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获得全面推广
      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参保人数进一步增加,达到7651万人,参合率到达96.5%,仅2010年就筹资115.1亿元,补偿受益人次达到1.15亿人次。从2010年起,河南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从100元提高到150元。根据筹资水平的增长,2009年8月,省卫生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0年版)》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意见(试行)》,并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实行门诊统筹后,对于参合农民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就诊费进行报销。从地区情况看,除了郑州市人均筹资158.4元外,其它地区均为150元。
      3.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完善
      近几年的实践证明,低保制度确实是解决农村贫困群体基本生活问题的高效、便捷的救助方式。自2009年7月开始,执行人均月补助水平不得低于50元的标准。2010年2月,河南全省接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60万人、210万户,人均月保障水平58元。同时还要求,农村低保覆盖面占农业人口的比例由3.4%扩大到4.5%左右,扩面时重点把有重度残疾人、重病人、艾滋病患者、孤儿、子女无能力赡养的老年人等经济困难的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同时,随着河南省社会福利救助体系的日益完善和不断深入,农村社会救助总人数有所增加,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显著增加,越来越多的农村困难家庭得到救济。2005年,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53.3万人,截至到2010年年底,受保人数达到369.2万人,增长7倍,这反映的不是农村社会生活水平的下降,而是河南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见表1-1)。
      从2005-2010年,河南省由国家支出的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显著增长,由2005年的26.9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01.2亿元,增长3.8倍。其中,城镇救济福利事业费由2005年的9.5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27.8亿元,增长3.0倍,农村救济福利事业费由2005年的5.6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36.3亿元,增长6.5倍。远远高于同期总体增长水平及城镇社会救济费的增长幅度。其中,由国家支出的农村救济福利事业费及城镇救济福利事业费的增长幅度及对比情况可以用图1-1来直观的表示,2006年之前农村社会救济费整体上低于城镇水平,而从2007年开始,农村救济福利事业费超过城镇水平并迅速增长。
      另外,在集中供养方面,从2008年开始,河南省省级财政共筹措资金1亿元以支持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敬老院,使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40%,截至2010年年末,全省共有农村收养性老年福利机构2445个,拥有床位23.3万张,当中工作人员13272人,收养人数21万人。
      河南省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老齡化问题严重及养老资金缺乏
      河南省于1998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正处于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与发达地区不同,河南省居民的老龄化具有老年人群体总量大、未富先老、农村老龄化程度较重等特征。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常住人口9405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口786万人,占总人口8.4%,老年人抚养系数达11.8%,我省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进一步凸显。如何让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着力解决的一个突出难题。目前,河南省正处于全面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发展时期,2010年底,全省城镇化率达到39.5%,这将导致另一个新的问题——失地农民养老问题亟待解决。
      新农保工作中遇到的最大困难不在于农民缺乏参保积极性,而在于财政的投入能力。中央财政的分配没问题,关键是省级以下各级财政能否及时足额到位。尤其是一些贫困地区,一旦市、县级财政无力配套,就有可能挪用农民个人账户资金以用于当期财政补助资金的发放,形成事实上的现收现付制。一些贫困地区甚至已经想出对策,像当年新农合“钓鱼”一样,先用一笔钱将上级应拨的资金套下来,再抽回这笔钱。于是,上级拨多少,就给农民发多少,本地财政一毛不拔,不再支付。另外,按照《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规定,新农保资金暂实行县级管理,由于管理层次低、管理办法粗放、缺乏保值增值途径,也会使基金面临很大安全风险。
      2.新农合制度未使参合农民得到预期的实惠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医疗保障需求亦随之增长,而现实所提供的各项保障和服务已不能适应人们的需求。而且,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医疗成本也随之大幅提高,目前的保障模式和保障水平还不能适应这一趋势。
      一方面,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使病员量急剧上升。近几年,随着新农合覆盖面逐步扩大、筹资额度不断增加、报销程序不断规范、报销比例稳步提高,农村地区长期压抑的医疗消费需求得到释放,县级医疗机构业务量大幅上升。据对河南省196所县级医疗机构的调查,门诊人次从2005年的1493万人次上升到2007年的1820万人次,住院病人从2005年的105万人次上升到2007年的133万人次,增长比例分别达到22%和27%,多家医院病床使用率超过了100%,最高达到166%。由于业务量大幅攀升,硬件设施相对滞后,县级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看病难、住院难”的情况。不少县级医院门诊人满为患,拥挤不堪,病房加床率达10%~20%。在新农合制度中,参合农民未得到预期实惠的原因主要是药太贵。
      除此之外,大处方等违规行为加重了农民的负担。。虽然大病统筹使少部分农民尝到了甜头,提高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但门诊家庭账户仍是一种低级的筹集模式,起不到互助、共济的作用。因此,农民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仍然是看病就医问题,尤其是对于脑血管、冠心病、胃肠病等疾病的救治。
      3.农村低保方面的一些问题突出
      (1)城乡低保差距十分悬殊。民政部发布2010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全国城市平均低保标准为月人均227.8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65元;全国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为月人均100.8元,月人均补助为64元。但是,从2009年7月起,河南省大部分农村地区人均月低保刚提高到50元,之前还是二三十元的水平。同样是在农村,城市近郊与远郊的经济水平和保障水平就不一样,大城市的郊区与小城市的郊区也不一样,大城市的农村与偏远农村差距更大。
      (2)在核定低保时村干部主观随意性大。由于低保在农村还属于新规,在操作时避免不了人为因素,甚至出现一些不正之风。不给好处不给保,给了好处就乱保。办低保要收取好处费,这是很多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潜规则。另外,有些村民生活并不很困难,而是相互攀比,认为能吃上低保表明自己有能耐、有门路,于是就通过各种关系设法搞到。目前,这样的“面子低保”已不在少数,村干部拿低保送人情的情况并不鲜见。
      (3)许多农村残疾家庭急需专项救助。调查显示,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的残疾人家庭,其年均收入均低于正常家庭50%~70%不等。许多残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不足100元,其中多重残疾人家庭几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活最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甚至无法移动身体。这部分人虽多已纳入低保,但由于生活支出成本高,需要他人进行护理和生活照顾等,因此家庭负担很重。这部分家庭除低保之外,还应有专项的救助措施。
      目前,河南农村和全国农村一样正处于变革阶段,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传统农村向新农村转变。原有的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以家庭保障为主、集体保障为辅的农村社会保障己不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是我省广大农民梦寐以求的愿望,也是当前我省各级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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