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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英思维模式的差别对英语写作的影响] 母语思维对大学生英语写作论文

    时间:2018-12-28 03:29:5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中西思维模式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影响了中国学生的英语写作。本文通过比较中西思维模式的差异,对中英两种语言的表达方式进行了分析,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关键词: 汉英思维模式 英语写作 差别 影响
      
      中国的学生从中学到大学至少要接受八年系统的英语教育,本科为英语专业的学生学习时间则会更长。但是,中国学生写出的汉语式英语作文常常让教师啼笑皆非,让外籍教师摸不着头脑。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汉英思维模式的差异。
      “思维”一词在《新华字典》里面的解释是:在表象、概念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认识活动的过程。大多数心理学家都趋向于这种认识:思维是一种心理现象,它不是天生的,而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社会的产物[1]。思维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活动。而这种思维活动是由字、词、词组、句子、句群和篇章等来构成的。也就是说思维是人的头脑对外界事物的一个理解,由语言保存下来,再通过语言在人和人之间进行传递,接收者接收到语言之后,又会在脑海中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一系列思维活动。思维是人脑的机能,语言是思维的载体[2]。由此可见,思维和语言是密不可分的。“思维方式的差异正是造成语言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
      《圣经・旧约》中记载了通天塔的故事:人类的祖先最初用的是同一种语言。他们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发现了一块非常肥沃的土地,于是就在那里定居下来,修起了城池。后来,他们的日子越过越好,决定修建一座可以通到天上去的高塔,这就是巴别塔。他们用砖和河泥作为建筑的材料。直到有一天,高高的塔顶冲入云霄。上帝耶和华得知此事,立即从天国下凡视察。上帝一看,又惊又怒,认为这是人类虚荣心的象征。上帝心想,人们讲同样的语言,就能建起这样的巨塔,日后还有什么办不到的事情呢?于是,上帝把人类分散到世界各地,让世间的语言发生混乱,使人们互相言语不通。这虽然是一个传说,但是也体现了语言的重要性。自古以来,东方民族和西方民族的语言和思维模式就有很大的差别。比如,东方民族以中国、日本为例,思想较为保守、含蓄,孔子的儒家思想和中庸之道在人民群众中渗透很深。反映在语言上就是说话时彬彬有礼,不把一个问题说得很绝对,总会从正反两方面来分析。有时谴词造句比较抽象,讲究“只可意会,不能言传”。而西方民族则显得注重时间、逻辑、推理。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很少拖泥带水。这一点在两个民族的建筑方式中也有所体现。中国最有名的古代皇家建筑莫过于北京的故宫。从天空中俯瞰整个故宫建筑群,就像几个大大的“回”字环环相扣。最外面一层是太和殿,依次往后是中和殿和保和殿。之后才是皇帝办公和休息的地方:乾清宫、交泰殿。也就是说在中国人的思维模式中,最重要的往往会放在最后。但是西方人却恰恰相反。著名的美国林肯纪念堂,走上台阶之后就直接进入正厅,没有任何建筑的包围。这就好像分别用汉语和英语写信一样,中国人在信封上的地址会这样写:中国某省某市某街某单位,最后才是姓名。而西方人则会先写名字,然后按照小地址在前,大地址在后的方式写地址。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英语中有一个重要的语法现象叫作定语从句。比如,He is a scientist,who is famous for his talent and diligence and won the Nobel Prize in1994.按照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这句话应该翻译为:他是一位以其天分和勤奋著名的并且获得过1994年诺贝尔奖的科学家。“科学家”这样一个中心词被放在了最后。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强调背诵经典。“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中国学生写文章往往喜欢引经据典,仿佛这样才能显示自己文章的权威性。在写英语文章时,中国学生也常常使用这样的语句:“As the saying goes...”“It is said that...”“Practice makes perfect.”“Seeing is believing.”等。西方学者Matalene曾惊叹道:“中国学生以为无可指责的模仿手法,西方教师往往视作剽窃行为。”西方的文化教育更注重的是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不论是科技方面还是文学方面。学生们在课前可以去图书馆或者上网查阅大量的书籍或数据,但是他们研究出来的结果必须是新的,有他们自己的思想。也许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至今没有中国人问鼎诺贝尔奖。
      此外,因为受到中庸之道的熏陶,中国学生写文章,特别是议论性的文章,很少有人持态度鲜明的观点。比如2005年6月全国英语四级考试作文的题目是:名校校园成为旅游的新热点。校园是否应对游客开放,人们看法不同。你的观点是……多数中国考生都会从正反两方面来说:名校校园旅游会增强游客、特别是学生游客的求知欲,促使他们更加努力学习争取考上名校。但是,这种旅游对名校的在校大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带来很多不便,等等。再比如,学生在作文中谈论上网的弊端时写道:Surfing on the Internet has some disadvantages,too.It more or less does harm to kids.So parents should not let their kids indulge in it.这种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表达方式确实让别人感到不解。既然提到了上网的弊端,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弊端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呢?按照英美人的习惯,他们会旗帜鲜明地提出自己的观点,然后再举几个例子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比如,上面同样的题目,他们会这样来写:Surfing on the Internet is a waste of time. Furthermore, sitting rooted in front of the computer for a long time does harm to the kids’eyesight.西方人受基督教影响很深,性格大多直率坦诚。外教们也经常告诫中国学生,写英语作文时一定要让读者在文章开头就明白你要写什么,这样他们才会有兴趣继续读下去。
      汉英思维模式的另一个显著差别在于时态。汉语中的时态不是非常明显,常常用一些状语来表示,比如:昨天、刚才、前年、我刚毕业的时候,等等。除此之外,一句话里面的动词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英语就非常强调时间性,光动词的时态变化就有好多种。也就是说,在记忆一个英语动词时,除了要记住它的原形,还要记住它的过去式、过去分词、将来时等诸多形式。这也是中国学生非常头痛也非常不容易理解的一个难点。比如:我昨天去了公园。汉语中这句话里只有“昨天”和“了”这两个地方有表示过去的含义,“去”这个动词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翻译成英语则为:I went to the park yesterday.“go”这个单词必须要用它的过去式“went”。再比如,英语中的现在完成时也是学生们很难理解的一个时态。字典上对它的解释是:发生在过去,延续到现在,并且对现在的情况有所影响。举个例子:我学英语已经学八年了。这句话是说我从过去开始学英语,到现在已经八年了。这句话里面的动词“学”也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翻译成英语应为:I have learned English for eight years.这里“learn” 就必须要用它的现在完成时“have learned”。还有一句话:He had done the operation when I arrived to the hospital yesterday. (昨天当我赶到医院的时候,他已经做完手术了。)这是一个典型的过去完成时的句子,表示事情发生在过去的过去,也就是说他做手术发生在我到医院之前,而这两件事情都发生在昨天,也就是过去。对时态不敏感的中国学生来说,充分理解并掌握这些知识,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
      中国文化的要点是以人为本,形成了以人为中心思考一切事物的方法。所以,中国人写文章喜欢带着感情色彩,强调主观性。而英美人的文章中总让自己退到幕后,主张以事实说话,强调客观性。有一种说法是,如果想知道一篇英语文章是中国人写的还是英美人写的,只需看一下其中“I”的出现频率就可以判断出来。“I think”,“I believe”,“in my opinion”是中国人常用的几种说法;相对地,英美人的文章中出现次数较多的是“it is reported”,“it can be argued that”等。此外,中国人的文章中命令口吻的句子较多,如“we should”,“we have to”,“it can not be denied”。这些句子听起来很僵硬,也很武断。在国外也仅仅会在领导人的讲话中偶尔出现。
      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是直观的、形象的,体现在语言上“汉语用词倾向于具体,常常以实地形式表示虚的概念,以具体的形象表达抽象的内容”[3]。比如,中国学生在作文中经常会使用的一个词组“三好学生”,指的是那些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的学生。但是在英语中就找不到和它相对应的一个翻译,因为在英美国家中根本没有这样一个奖项。只能勉强把它译为“three-virtue student”。“说曹操,曹操到”也是一个常见的谚语。但是,在英语作文中不能把它写成 “When we talk about CaoCao,he arrives immediately.”,因为英美国家的人很少有人知道曹操,更别说这句话所代表的含义了。所以,相对应的说法应为:“When we talk about the angel,we’ll hear the wings.”此外“掌声明珠”在英语里应为“the apple in one’s eyes”而不是“the pearl on someone’s hands”;“幸运儿”是“lucky dog”而不是“luck kid”或者“lucky baby”。
      总而言之,英语写作的最高境界不是单词量掌握的多少,或者对英语语法时态的熟悉程度,而是要了解英美国家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甚至需要把握他们思维方式的精要所在。唯有学贯中西,做到真正的融会贯通,才能够写出好的地道的英语文章。
      
      参考文献:
      [1]孙晓青.外语思维与母语思维[J].外语界,2002,(7):16-20.
      [2]赵忠德.母语、外语与思维[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3,(7):18-20.
      [3]连淑能.英汉对比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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