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学前教育 > 正文

    建筑电气设计图中常见问题的汇编及分析_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理解论文

    时间:2019-03-30 03:19:4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 本文搜集整理了大量当今建筑电气设计中出现的常见问题。通过对比现行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指出了这些问题与条文相悖的实质内容,并就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纠正了其中的错误,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关键词: 分级;配电布置;防火封堵;接地保护;电涌保护器;防雷;照度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6-0070-03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新的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出台,一些不符合新规范,特别是有悖于其中强制性条文的内容不时出现在各种电气设计图中。设计人员疏忽大意、对新规范理解不深入是造成这些错误的主要原因。为此,笔者对照现行规范,就有关建筑电气设计方面出现的常见问题搜集、整理并加以分析,供业内人士参考。
      1 关于电力负荷如何分级的问题
      电力负荷分级通常出现在图纸的总说明中。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不然。设计文件应该阐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高度、用途并确定其性质、防火类别及其中的电力负荷等级。不应该只笼统说明整个建筑物按某级负荷设计,而应该对其包含的电力负荷按重要性及防火要求,做详细分级说明。常见的错误负荷分级有:
      1.1 对于任意一层面积超过3000m2的商场、博物馆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的公共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1.1.1条规定其消防用电设备按二级负荷设计供电。设计人员如果没有查找相关规范、没有与建筑、给排水专业沟通,常常容易主观臆断其为低层建筑,从而定性为三级负荷;同一条文中还规定了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L/S的工厂、仓库,其消防用电负荷应为二级,也因此而错误定性为三级负荷。
      1.2 对于一、二级旅馆中厨房动力、冷库,因为断电可能造成冷藏、冷冻食品变质腐坏,客人食用有害健康,产生不良政治、经济影响。按照现行“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关于负荷分级的划分原则,应将其划分为二级负荷。由于设计人员疏忽或对此理解不够深入,常常错误地按三级负荷分级和设计。这里需要注意到GB50052-2009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关于负荷分级的表述虽不近相同,但它们属于相互补充,并不排斥的关系。JGJ16-2008 3.1.5条特别强调:“供配电设计,除应符合它的规定外,还应该符合GB50052-2009的相关规定”。
      1.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规定:一类高层建筑负荷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负荷等级划分为二级。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的难易程度是负荷等级划分的主要标准。通常对于一、二类高层建筑,设计人员往往习惯以50米的高度或19层为依据划分类别,但这只是划分的条件之一,还应当参照建筑物的面积和用途进一步确定。比如所有高度超过24米的医院都为一级;建筑高度超过50米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建筑高度超过50米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也为一级,这些都很容易被错误地划定为二级。
      2 关于一级负荷的供电问题
      相对于二、三级负荷,一级负荷的供电问题比较复杂,常出现下列错误:
      2.1 GB50052-2009第3.0.2规定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这一点设计人员一般比较清楚。可是现在出现了一个新问题,许多工程的变配电所没有同步设计而“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有的地区干脆规定所有10KV及以下变配电所由供电部门设计,甚至连高层建筑内部的变电所也只留出位置,这是一种不正常的做法,会留下许多违反规范的潜在问题。这种情况下设计者应对负荷等级提出明确详尽的技术要求。否则,被委托方容易盲目按常规设计配电系统,没有对具体负荷进行等级划分,从而与末端设计不符,不能满足按负荷等级供电。好的做法是给出供配电系统的主结线模式并辅以运行方式说明,或以列表形式将各回路按负荷等级、供电要求分类,从而使供配电系统设计和末端负荷设计很好的衔接配合。
      2.2 对于一类高层建筑,当选用柴油发电机作为一级负荷的第二电源时,设计应明确指出柴油发电机设有自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见GB50045-2005 9.1.2条),这样才能满足“高规”对消防设计按一级负荷供电的要求。
      2.3 当一类高层建筑的两个电源引自附近开闭所的两条馈线时,应明确指出该开闭所上一级两路电源应该来自两个不同发电厂或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
      2.4 设计文件中应有防误并列措施的有关说明及图纸设计内容。规范GB50052-2009第4.0.2条明确规定“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不应该仅仅在设计中以“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措施”的文字简单说明。对一级负荷应特别注意表达柴油发电机的自启动条件、各主开关间的电气、机械联锁条件以及主开关必须配置的附件,用钥匙开关做机械联锁的应给出相互之间的联锁关系等。另外根据规范解释:柴油发电机自启动信号应取自正常电源主开关的辅助接点,而不应取自高压侧进线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的失压信号。为避免双电源并列运行,这些都需要在设计文件中详细说明。
      3 关于配电装置的布置问题
      3.1 出于安全考虑,“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4.2.6条规定:“配电装置的长度大于6米时,其柜(屏)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尚应增加出口”。设计图违规多发生在变压器与低压柜的组合布置,其间虽有间距,但不足一个出口的宽度。必须强调的是该“条文”同样适用10KV配电装置,这一点常常被误认为仅指低压配电装置。以上问题多发生在大工程高压柜较多,面积紧张的情况下。

    推荐访问:常见问题 图中 汇编 建筑电气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