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初中学习 > 正文

    对我单位纳税筹划的几点建议|2018年终奖纳税筹划

    时间:2019-04-02 03:23:1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纳税筹划是财务成本控制、提高税收收益的一种手段。作者通过对各项税法的学习,结合自己多年的财务工作经验,对本单位在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三方面的纳税筹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地质勘查业;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2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通过“开源”即营销手段来扩大市场份额已经相当困难的情况下,要想与同行业先进企业同台竞争,就应该把策略重点放到“节流”,即企业内部财务成本的控制上。作为财务成本很大一块的税收支出,如何通过纳税筹划予以控制,对企业来说就变得相当关键。
      山西省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院属于地质勘查行业,主要上缴的税种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及各项附加。笔者通过对各项税法的学习,结合自己多年的财务工作经验,对我单位在纳税筹划方面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营业税纳税筹划
      我单位经营范围包括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找矿、地质勘查找矿、煤田勘探、工程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测绘、大地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等。
      在营业税税目注释中,“其他服务业”包括“测绘”、“勘探”,根据营业税税目税率表,似乎适用5%税率。但在税目注释中,还标明了“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税目征税”。
      仔细分析我单位的业务,勘探业务中,我们有大部分属于“钻井”勘探,应按“建筑业”的其他工程作业纳税,适用税率3%。测绘业务中,实际包含航空测量业务,在税目注释中,应归属“航空运输业”的通用航空业务(航空摄影、航空测量、航空勘探等),适用3%税率。细化以后,我单位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方面就可节税2.23%。
      5%-3%+(5%-3%)*11.5%=2.23%
      11.5%为当地营业税附加税率之和。
      以往我们把测绘这一块业务打捆核算,按5%税率上交营业税。建议在“测绘”业务核算上,首先依据合同内容,分“航测”和“测量”开具发票。其次在账务处理上细化收入,将按3%和5%上交营业税的营业收入分别核算。我单位每年航空测量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按年收入1500万元计算,通过此项纳税筹划,每年可节税33.45万元。
      1500*2.23%=33.45万元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新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新个人所得税税法解释还有: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⑴独生子女补贴;⑵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⑶托儿补助费;⑷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经过分析我院发放工资内容,做出以下几种节税规划:
      1.将“三险一金”纳入工资表
      改变工资表结构,具体公式如下: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贴+“三险一金”=应付工资
      应付工资-“三险一金”-3500=应纳税所得额。
      应付工资+福利+……-代扣款-税金……=实发工资
      应交个人所得税只依据“应纳税所得额” 计提。
      我单位原来未把“三险一金”纳入月工资表中,致使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少扣除。目前我单位拥有职工452人,长期合同工105人,近几年单位效益不断增长,职工收入也大副增加,大多数职工月工资都达到扣除标准,按400人计算,每人每月“三险一金”约400元,如果不做工资表结构的调整,一年下来,将会多交个人所得税5.76万元(不包含增加纳税级次因素)。
      400*400*3%*12=57600元
      2.将外业生活费以“误餐补助”形式发放
      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工作性质,我院外业施工人员常年在外流动作业,没有固定的吃饭地点,所享受的津补贴称为“外业生活费”,不像机关后勤人员出差在外有差旅费补贴。此类外业生活费实际等同于“误餐补助”,而我单位将此类补助均纳入计税工资中,造成个人所得税多交。2010年外业人员月工资至少达6000元(含生活费补贴),参照机关差旅津贴中的省内伙食补贴标准每人每天50元计算,外业施工人员每人每年多交个人所得税240元。
      1500*3%*12=540元
      我院在外业工作人员至少300人,依此推算出2011年我院多交个人所得税16.2万元(不包含增加纳税级次因素)。
      540*300=162000元
      建议我院出台误餐补助发放文件,按地区差别规定补助标准,在工资发放表里统一增加“误餐补助”栏,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1.划分招待费和会议费
      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招待费为: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含)以下的,按营业收入净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全年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按该部分的千分之三计算。
      在以往的会计核算中,所有的餐费、纪念品等都列入招待费,而实质上有些属于会议中所支餐费及所发纪念品,此类开支应在“管理费用”下增设二级科目“会议费”中核算,同时办公室形成有关会议费开支的制度,依照执行,减少招待费开支数额,进而减少企业所得税上交额。
      2.计提教育经费
      以前核算只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而教育经费是允许税前扣除的。
      3.计提坏账准备金

    推荐访问:对我 纳税筹划 几点建议 单位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